本标准规定了机织弹力裤的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以含有弹性纤维的机织物为主要原料生产的裤子。本标准不适用于年龄在36个月及以下的婴幼儿服装。
本标准规定了婴幼儿背带(袋)的要求、检验方法、使用说明、检验规则,以及包装、运输和贮存等技术特征。本标准适用于头部有一定直立支撑力,可垂直依附于成人身体躯干上的婴幼儿(年龄宜4个月及以上)使用的背带(袋)产品。
本标准规定了衬衫的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纺织机织物为主要原料生产的衬衫,不包括有填充物的衬衫。
本标准不适用于年龄在36个月及以下的婴幼儿产品。
本标准规定了棉服装的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以纺织机织物为主要面料,以各种天然纤维、化学纤维及其共混物等为填充物,或以动物毛皮、人造毛皮等为里或制成活里,成批生产的棉服装。本标准不适用于填充物中含有羽绒羽毛的产品。本标准不适用于年龄在36个月及以下的婴幼儿服装。
本标准规定了丝绸服装的术语和定义、要求、检验方法、检验分类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以含有蚕丝或绢丝机织丝织物为主要面料生产的丝绸服装。本标准不适用于年龄在36个月及以下的婴幼儿服装。
本标准规定了水洗整理服装的术语和定义、要求、检验方法、检验分类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以纺织机织物为主要面料,经水洗整理生产的服装。本标准不适用于牛仔服装和年龄在36个月及以下的婴幼儿服装。
本标准规定了机织婴幼儿服装的术语和定义、要求、检验方法、检验分类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以纺织机织物为主要面料生产的婴幼儿服装。纺织机织物为主要面料生产的婴幼儿帽子、手套、袜子、围兜等产品可参照本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