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文具用品的分类、术语和定义。本标准适用于办公、学习的各类文具用品的研发、制定标准、生产和销售过程。
本标准规定了文体用品及零部件中,对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含量及释放量的测试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文体用品及零部件中,对甲醛、苯、甲苯、乙苯、二甲苯、苯乙烯、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的含量及释放量的测定。
本标准规定了墨汁的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及保质期。本标准适用于以炭黑及植物油烟作为原材料,加适量的动物胶或合成胶等辅料加工制作而成的用于书画和工业、艺术品等着色用的墨汁。
本标准规定了石砚的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以适合研墨的天然石材为原料,经过工艺加工而成的石砚。
本标准规定了墨锭的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书画和工业、艺术品、装饰描绘等着色的墨锭。
本标准规定了毛笔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以羊毫、狼毫、兔毫、兼毫等动物毫毛为主要材料作为笔头制成的毛笔。本标准不适用于特定类毛笔。
本标准规定了采用分光光度法测定文具用品(包括胶粘剂、包袋的面料和辅料以及彩泥等)中游离水解甲醛含量的方法。本标准适用于甲醛含量大于50 mg/kg的文具用品的测试。
本标准规定了采用气相色谱法测定涂改类文具中氯代烃含量的方法。这些氯代烃包括:二氯甲烷、1,1二氯乙烷、1,2二氯乙烷、三氯甲烷、1,1,1三氯乙烷、1,1,2三氯乙烷、四氯化碳,三氯乙烯以及其他类型的氯代烃。本标准适用于各种涂改类文具(修正液、修正笔、修正带)及涂改类文具用原材料。
本标准规定了水性墨水圆珠笔和笔芯的术语和定义、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一般书写和文件书写用水性墨水圆珠笔(换芯式和不可换芯式)和笔芯(以下称为“水性圆珠笔”和“笔芯”)。
本标准规定了考试用铅笔和涂卡专用笔的术语和定义、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装有硬度记号为2B铅芯的考试用铅笔(以下简称为“铅笔”)和涂卡专用笔,也适用于涂卡专用笔用铅芯(以下简称为“铅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