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对在实验室条件下模拟家庭洗涤方式建立测试衣料用洗涤剂去污、白度保持、耗水量与节水性能的评估方法,提供了基本的原则、依据和方式,以及需要确定的条件。本标准适用于水为洗涤溶液的各类衣料用洗涤剂(不包括肥皂类产品)。
本标准规定了金属清洗剂的产品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本标准适用于清洗常用金属材料和其金属零部件的通用型清洗剂。这种产品主要由表面活性剂和多种添加剂或溶剂等组成。本标准不适用于特殊用途(如飞机清洗)的金属清洗剂。
本标准规定了洗手液的产品分类和标记、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识、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以表面活性剂为有效成分配制的用于手部清洁的产品。本标准不适用于非水洗型产品。
本标准规定了洗涤用品中三氯卡班含量的高效液相色谱测定方法。本标准适用于香皂、洗手液、沐浴剂等洗涤用品中三氯卡班含量的测定。
本标准规定了沐浴剂的产品分类和标记、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识、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以表面活性剂为有效成分配制的,用于人体肌肤清洁的产品,形态包括液体状、膏状、固体状(香皂除外)。
本标准规定了牙膏的术语和定义、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清洁及护理口腔的牙膏。
本标准规定了牙膏中无机亚硫酸盐含量的离子色谱测定方法。本标准适用于牙膏中可溶性无机亚硫酸盐含量的测定。
本标准规定了高效液相色谱法测定口腔护理产品中过氧化物的方法要点、试剂与标准物质、仪器、分析步骤、结果计算、回收率、标准偏差。
本标准适用于以过氧化氢和其他释放过氧化氢的化合物或混合物(如过氧化脲和过氧化锌)为原料的口腔护理产品中过氧化物含量的测定。
本标准对过氧化物含量以过氧化氢计,检出限为0.3 μg/mL,定量下限为2.0 μg/mL。若取1.0 g样品,过氧化氢的最低检出浓度为30 mg/kg,最低定量浓度为200 mg/kg。
本标准规定了用离子色谱法测定口腔护理产品中氯酸盐的原理、试剂和材料、仪器与设备、分析步骤、结果计算、检出限、回收率、允许差。
本标准适用于各类口腔护理产品中碱金属氯酸盐的测定。
本标准氯酸根的检出限为2 mg/kg。
本标准规定了口腔护理产品中植酸钠测定的方法要点、试剂与标准物质、仪器、分析步骤、结果计算、回收率、标准偏差。
本标准适用于植酸钠(肌醇六磷酸钠),检测结果以植酸根计。
本标准植酸根检出限为2.5 mg/L, 定量限为5 mg/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