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纸和纸板透气度的三种测定方法:葛尔莱法、肖伯尔法、本特生法。 本标准适用于透气度在1×10 -2 μm/(Pa·s)~1×10 2 μm/(Pa·s)之间的纸和纸板。 本标准不适用于表面粗糙度较大,且不能被牢固夹紧的纸和纸板,如皱纹纸或瓦楞纸板。
本标准规定了干湿法消化后采用火焰发射光谱法或火焰原子吸收光谱法测定绝缘用纸浆、纸和纸板中钠含量的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各种绝缘浆、纸和纸板,本标准也适用于普通的纸浆、纸和纸板,但试料量需根据钠的含量进行调整。 检出限根据所使用的仪器而定,干湿法消化后用火焰发射光谱法测定,钠的检出限可达2 mg/kg。
本标准规定了使用约克罗磨的实验室打浆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各种类型纸浆。但对于某些纤维过长的浆,如棉短绒或亚麻浆,使用本方法得到的结果可能不佳。
本标准规定了一种测定纸浆悬浮液滤水性能的方法,测定结果用“加拿大标准”游离度表示,单位为毫升。 原则上,本方法适用于各种纸浆悬浮液的测定。
本标准规定了纸和纸板内部及表面菌落总数的测定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大多数纸和纸板,尤其是与食品接触的纸和纸板。
本标准规定了两种测定纸施胶度的主要方法——墨水划线法和液体渗透法。 本标准中的墨水划线法适用于文化用纸和书写用纸,液体渗透法适用于定量较低的白纸。
本标准规定了纸和纸板抗张强度的两种测定方法:恒速加荷法和恒速拉伸法。 本标准适用于除瓦楞纸板外的所有纸和纸板。
本标准规定了取样后测定纸、纸板和纸浆水分含量的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各种纸、纸板和纸浆,但这些纸、纸板和纸浆不应含有除水分以外,在规定的试验温度下能挥发的任何物质。 本方法不适用于液体浆水分的测定,或成批浆包销售质量的测定。
本标准规定了造纸原料、纸浆、纸和纸板灰分的测定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各种造纸原料、纸浆、纸和纸板灰分的测定。
本标准规定了造纸原料和纸浆中主要糖类组分的气相色谱测定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各种造纸原料及各种纸浆中糖类组分的测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