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H/T 87的本部分给出了县级公共图书馆业务工作的基本规范。这些基本规范分为文献采集,文献组织,文献保存、保护与修复,读者服务,信息化建设,协作协调,业务管理与研究7个方面。
本部分适用于规范县级公共图书馆主要业务工作的内容和质量,同时也为县级公共图书馆的业务工作考核提供依据,为第三方评估提供参考。
县级公共图书馆,包括实行总分馆体系的县级公共图书馆,其他同级或规模较小的图书馆可参照执行。
本标准规定了舞台灯光控制台的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供电电压为AC 100 V~240 V、用以控制演艺场所灯具及相关设备(以下简称“灯具”)的舞台灯光控制台。
本标准供舞台灯光控制台生产企业进行检验时使用。
本标准可作为使用者或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舞台灯光控制台进行验收的依据。
本标准规定了公共图书馆影响力评估的术语以及评估方法,主要可用于:
——公共图书馆战略规划和内部质量管理;
——对比公共图书馆在不同时期的影响力;
——对比相似类型和级别的公共图书馆的影响力差异;
——提升公共图书馆在学习研究、教育文化、社会和经济生活中的作用和价值;
——为公共图书馆提升服务水平和实现战略目标提供决策依据。
本标准适用于我国各类型、级别的公共图书馆。本标准中所述方法并非完全适用于所有类型和级别的公共图书馆,各种类型和级别的公共图书馆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使用。
本标准规定了中国古今地名数据描述的构成、数据结构描述、数据的核心元素及描述规则。本标准适用于中国古今地名数据格式交换中的数据格式规范控制以及数据库的建立。
WH/T 78的本部分界定了舞台监督及通信相关术语,确立了舞台监督及通信的系统构成,规定了舞台监督及通信安全的技术要求、管理要求和操作要求,提供了舞台监督及通信安全管理体系。
本部分适用于剧场等演出场所,体育场馆演出、实景演出等可参照使用。
本标准规定了藏品登记著录工作的登记著录工作流程、登记著录文档及登记信息项目。
本标准适用于美术馆中美术作品类藏品的登记著录工作。
本标准规定了美术馆藏品二维影像数据的采集方式、采集要求、采集内容、采集工作流程和数据的保存和使用。
本标准适用于美术馆藏品的二维影像数据采集工作。
本标准规定了演出用专业音响设备音质主观评价的音质评价词、评价节目源、听音环境、听音员、评价方法与评价尺度,提出了评价试验中的辅助设备及评价结果的报告。
本标准适用于组成各类专业演出场所用扩声系统中的各类专业音响设备在规定环境下的音质主观评价。本标准也适用于同一制造商设计的同一类设备的不同样品的音质主观评价和不同制造商设计的同一类设备的音质等级评定。
本标准界定了演出场所电脑灯具(以下简称“灯具”)的术语和定义,规定了灯具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检验测试条件、检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记、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演出场所使用的灯具,其他类似功能场所的灯具可参照执行。本标准也适用于演出场所灯具制造商产品自检验和用户或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演出场所灯具检测活动。
本标准规定了美术馆照明的基本要求、照明数量和质量、照明的设计原则和管理原则等。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的各级各类美术馆照明设计与维护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