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船用消防接头(以下简称消防接头)的分类和标记、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船舶消防管路系统用消防接头的设计、制造和验收。
本标准规定了法兰连接尺寸和密封面符合GB/T 2501、CB/T 4196规定的船用法兰消火栓(以下简称消火栓)的分类和标记、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介质为淡水、海水消防管路系统用消火栓的设计、制造和验收。
本标准规定了用于船舶火灾探测系统安装的点式火焰探测器(简称火焰探测器)的性能要求、试验方法以及检验规则等。本标准在参照ISO 724010关于陆用和船用统一要求基础上,增加了船用环境要求。
本标准规定了船舶固定式等效水基灭火系统(以下简称灭火系统)设计与结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等。本标准适用于机器处所和货泵舱、滚装处所及特种处所用灭火系统的设计、制造、安装和验收。
本标准规定了用于船舶火灾报警系统的油雾探测器的性能要求、试验方法和指标要求。本标准规定的油雾探测器主要安装在液压油、燃油以及润滑油系统等可能造成可燃液体泄漏的处所。本标准适用于船舶点式、吸入式、开路或束流式油雾探测器的设计、制造和检验,基于其他工作原理的油雾探测器可参考使用。本标准不适用于针对特定危险以及爆炸性环境的特种探测器。
本标准规定了使用丙烷和空气混合气体测试船用产品点火保护功能的试验要求、程序和方法。本标准适用于船用产品点火保护功能的试验和验收,船用防爆设备、本质安全设备以及在氢和空气混合气体中使用的部件可参照使用。
本标准规定了船用固定式泡沫灭火系统(以下简称“泡沫灭火系统”)试验的总则、安全保护措施、试验概述、试验前准备、试验方法、试验报告等。本标准适用于安装于船舶和海洋平台上的平衡式和压力式(正压和负压)高、中、低倍泡沫灭火系统的系泊及航行试验。
本标准规定了船舶固定式气体灭火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的定义、分类、设计与结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
〖JP2〗本标准适用于船舶机器处所和货油泵舱用固定式全淹没高压二氧化碳灭火系统、固定式全淹没低压二氧化碳灭火系统、固定式全淹没七氟丙烷(HFC227ea)灭火系统、固定式全淹没三氟甲烷(HFC23)灭火系统、固定式全淹没混合气体(IG541)灭火系统。〖JP〗
使用其他种类灭火剂的气体灭火系统也可参照采用。
本标准规定了预制灭火系统单元以特定型式、配置、规格和布置应用时构件和部件的性能要求,也规定了用于试验和部件评估的最低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保护厨房排烟罩、排烟管道、油炸锅及其他盛油器具的预制灭火系统的设计、试验和操作。
全新的或不同于本标准要求范围内产品的特征、特性、组件、材料或系统,且具有潜在火灾、电击或人员伤害风险的,可采用组件或成品的适当的附加试验来评估。
注: 本标准包括的厨房烹调设备中,仅深油炸烹调设备按《海上人命安全公约》(SOLAS)第II-2章10.6.4的要求配备固定式灭火系统。
本标准规定了船舶A类机器处所固定式局部水基灭火系统(以下简称“灭火系统”)的术语和定义、要求、试验方法等。
本标准适用于灭火系统的设计、制造和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