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规定了船舶浸水防护用充气浮力支持系统供气系统的一般要求、安装和启动等要求,该浮力支持系统为破舱的船舶提供额外浮力,并可安装在机舱和/或货舱中。
本文件确保使用气体介质(如惰性气体)为浮力支持系统浮箱充气的供气系统的功能。
本文件规定了船用固定式化学干粉灭火系统的分类和标记、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
本文件适用于船用固定式化学干粉灭火系统(以下简称灭火系统)的设计、制造和检验,海洋工程直升机起降平台、气体燃料加注站用固定式化学干粉灭火系统可参照使用。
本文件规定了船舶浸水防护用充气浮力支持系统浮箱的材料要求和试验方法,该浮力支持系统能够安装在机舱和/或货舱中为破舱的船舶提供额外浮力以防沉没或倾覆。
本文件规定了船用卤代烷1301(化学名称:三氟一溴甲烷)灭火系统(以下简称“灭火系统”)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文件适用于各种类型舰船的机器处所、货油泵舱、机库、喷气燃料隔离舱、喷气燃料泵舱、加油站、电子设备舱及装运没有装载任何货物的车辆装载处所、易于发生火灾的小型舱室的卤代烷全淹没灭火系统。其他处所可参照执行。
本文件规定了船舶A类机器处所的固定式全淹没气溶胶灭火系统(以下简称灭火系统)的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灭火系统的设计、布置和试验。
本文件规定了进入船上围蔽处所前使用的便携式气体探测器的性能、测量气体、灵敏度、结果显示、报警等级、防冲击、温度和湿度保护以及测量要求等。本文件可用于便携式气体探测器检测,用以证明是否符合SOLAS公约XI1/7“围蔽处所的气体探测器”要求,也可以用于确定市场上的便携式气体探测器是否符合SOLAS公约要求。
本标准规定了船舶消防员在船舶灭火时使用的防护服、手套、靴子和头盔的设计要求、性能要求、测试方法、维护保养和标记等。
本标准规定的装备适用于固定式灭火系统启动前对中小型火灾的扑救,不适用于消防员进入火场时穿着使用。
本标准规定了预制灭火系统单元以特定型式、配置、规格和布置应用时构件和部件的性能要求,以及用于试验和部件评估的最低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保护船用厨房排烟罩、排风管道、油炸锅及其他盛油器具的预制灭火系统的设计、试验和操作。
全新的或不同于本标准要求范围内产品的特征、特性、组件、材料或系统,且具有潜在火灾、电击或人员伤害风险的,可参照本标准采用组件或成品的适当的附加试验来评估。
注: 本标准包括的厨房烹调设备中,仅深油炸烹调设备按《海上人命安全公约》(SOLAS)第Ⅱ-2章10.6.4的要求配备固定式灭火系统。
本标准规定了船用水液压轴向柱塞泵(以下简称泵)的术语和定义、分类和标记、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以不含颗粒(过滤精度达到10 μm)的海水、淡水为工作介质,额定压力不大于16 MPa船用水液压轴向柱塞泵的设计、制造和验收。
This standard specifies terms and definitions,categorization and marking,requirements,test methods,inspection rules,marking,packing and storage of marine water hydraulic axial piston pumps (hereinafter referred to as pump).
This standard is applicable to the design,manufacture and acceptance of pump with no particles (filtering accuracy up to 10μm) as working medium sea water and fresh water,and rated pressure not more than 16 MP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