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规定了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系统的总体安全、充电接口安全、交流充电安全、直流充电安全的要求,描述了相应的试验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电动汽车交流充电系统和电动汽车直流充电系统,其供电网侧额定电压不超过
1 000 V (AC)或1 500 V(DC)、电动汽车侧额定最大电压不超过1 000 V(AC)或1 500 V(DC);也适用于电动汽车充放电系统中充电的安全要求。
本文件不适用于:
——与电动汽车传导充电/充放电系统维护相关的安全要求;
——顶部接触式充电系统等自动充电系统。
本文件规定了电动汽车供电设备(以下简称“供电设备”)的安全要素要求,确立了试验通则,描述了相应的试验方法。
注: 对于供电设备的独立电气附件、辅助材料(如连接装置、线缆、绝缘材料等),需根据具体产品标准,与本文件结合使用。
本文件适用于额定输出电压为1 000 V AC或1 500 V DC及以下各类型供电设备,包括模式2、模式3和模式4的供电设备。
本文件不涉及以下内容:
——与安全无关的供电设备功能和性能要求;
——信息安全要求;
——与运输包装、不恰当使用相关的安全要求;
——因故意破坏和其他有目的行为所引起的安全要求;
——具备放电功能的供电设备的安全要求;
——自动充电、顶部接触式充电的供电设备的安全要求。
本文件规定了功能安全审核及评估的通用流程、实施方法及要求。本文件适用于按照GB/T 34590.1~34590.12-2022开发的,安装在除轻便摩托车外的量产道路车辆上的包含一个或多个电气/电子(E/E)系统的与安全相关的系统。本文件不适用于特殊用途车辆上特定的电气/电子(E/E)系统,例如,为残疾驾驶者设计的车辆系统。
本文件规定了针对安全相关的电气/电子(E/E)系统在概念阶段和系统层面的功能安全相关活动和工作成果,开展功能安全审核及评估的要求和方法,以检查和判断开发过程及工作成果对于功能安全的符合性。
本文件适用于安装在除轻便摩托车外的量产道路车辆上的包含一个或多个电气/电子(E/E)系统的与安全相关的系统。
本文件不适用于特殊用途车辆上特定的电气/电子(E/E)系统,例如,为残疾驾驶者设计的车辆系统。
本文件规定了针对安全相关的电气/电子(E/E)系统在软件层面的功能安全相关活动和工作成果,开展功能安全审核及评估的要求和方法,以检查和判断开发过程及工作成果对于功能安全的符合性。
本文件适用于安装在除轻便摩托车外的量产道路车辆上的包含一个或多个电气/电子(E/E)系统的与安全相关的系统。
本文件不适用于特殊用途车辆上特定的电气/电子(E/E)系统,例如,为残疾驾驶者设计的车辆系统。
本文件规定了针对安全相关的电气/电子(E/E)系统在硬件层面的功能安全相关活动和工作成果,开展功能安全审核及评估的要求和方法,以检查和判断开发过程及工作成果对于功能安全的符合性。
本文件适用于安装在除轻便摩托车外的量产道路车辆上的包含一个或多个电气/电子(E/E)系统的与安全相关的系统。
本文件不适用于特殊用途车辆上特定的电气/电子(E/E)系统,例如,为残疾驾驶者设计的车辆系统。
本文件提供了用于确保预期功能安全(SOTIF)的通用论证框架和措施指南。预期功能安全指不存在因预期功能不足引起的危害而导致的不合理风险,功能不足包括:
a) 整车层面预期功能规范定义的不足;
b) 系统中电气/电子要素实现的规范定义不足或性能局限。
本文件为实现和保持SOTIF所需的适用的设计、验证和确认措施以及在运行阶段的活动提供指导。
本文件适用于依靠复杂传感器和处理算法进行态势感知且感知的正确性会对安全产生重要影响的预期功能,特别是紧急干预系统的功能和驾驶自动化等级为 L1~L5级的系统的相关功能。
本文件适用于安装在除轻便摩托车外的量产道路车辆上的包含一个或多个电气/电子(E/E)系统的预期功能。
可合理预见的误用属于本文件的范围。此外,对于由远程用户操作或辅助车辆运行,或与后台通信可影响车辆决策的情况,如果可能导致安全危害,也属于本文件的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电动汽车用驱动电机系统(以下简称“驱动电机系统”)的功能安全要求及试验方法。本文件适用于电动汽车用驱动电机系统,其他类型的驱动电机系统参照执行。
本文件规定了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用连接装置的电压与电流额定值、外观、结构、环境适应性、电气性能、机械性能等技术要求,描述了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用连接装置的试验条件、试验方法、检验项目等检验要求。本文件适用于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用频率为50 Hz、额定电压不超过AC 690 V、额定电流不超过250 A的交流充电连接装置,以及额定电压不超过DC 1 500 V、额定电流(持续最大工作电流)不超过1 000 A的直流充电连接装置。本文件不适用于充电连接装置供电接口使用符合GB/T 1002和GB/T 2099.1的标准插头插座。本文件规定的充电连接装置用于水利、矿山、建筑场地、农业作业等特殊场所的电动汽车,或用于道路车辆之外的其他领域时,充电连接装置的安装位置、运行条件、使用方式、环境适应性等方面可能需要附加要求。
本文件规定了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用直流充电接口的通用要求、额定值、连接界面、触头布置、触头功能、型式、结构尺寸等要求。本文件适用于额定电压不超过DC 1 500 V、额定电流(持续最大工作电流)不超过800 A的直流充电接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