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在乘用车主要部件上标示车辆及部件识别标记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M1类车。
其他车辆零部件(或总成)的识别标记可参照采用。
本标准规定了进行示范运行的压缩氢燃料电池电动汽车的术语和定义、实施示范运行的基本条件、运行中危害的预防、汽车的启动、停放与存放、氢燃料的加注、意外事故的处理预案与培训、行驶等。
本标准适用于在指定道路上进行示范运行的压缩氢燃料电池电动汽车(以下简称汽车),其氢系统的额定工作压力不大于35 MPa。
本标准规定了压缩氢燃料电池电动汽车示范运行配套设施的术语和定义、实施示范运行的基本条件、基本要求、加氢站(车)及氢燃料的加注、停车场所与维修车间的相关规范等。
本标准适用于压缩氢系统的额定工作压力不大于35 MPa的氢燃料电池电动汽车(以下简称汽车)示范运行相配套的加氢站、停车场所和维修车间。
本标准规定了乘用车低温性能试验的术语和定义、试验条件、试验方法等。
本标准仅适用于乘用车,其他车辆可参照执行。
本标准规定了与道路车辆电磁兼容相关的术语及定义。
本标准适用于M、N、O、L类车辆及电气电子系统/部件,其他机动车辆可参考。
本标准规定了汽车用交流发电机(以下简称发电机)电气特性的试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汽车用带调节器的交流发电机(其冷却方式由发电机制造厂规定)。
本标准规定了起动机电气特性的试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道路车辆用起动机。
本标准规定了全地形车操纵件、指示器及信号装置的图形符号以及光信号装置的颜色。
本标准适用于全地形车(以下简称“车辆”)。
本标准规定了全地形车的警示图形符号、符号的颜色和符号的标示1)。
本标准适用于全地形车的警示图形符号(以下简称警示符号),其他同类型的全地形车亦可参照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