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钢筋加工机械的重大风险清单、安全要求和/或措施、安全要求和/或措施的验证和使用信息。
本标准适用于具有钢筋强化、调直、切断、弯曲、焊接、挤压、螺纹成型、镦粗等单项或多项功能的钢筋加工机械。包括以下钢筋加工机械:
——钢筋强化机械:
——钢筋调直机;
——钢筋切断机;
——钢筋弯曲机;
——钢筋螺纹成型机;
——钢筋笼成型机;
——钢筋网成型机;
——钢筋桁架成型机。
其他类型钢筋加工机械可参照本标准。
本标准不适用于钢筋预应力机械。
本标准规定了地面切割机(以下简称切割机)设计和制造的安全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动力进给式地面切割机、手动装置进给式地面切割机或手推进给式地面切割机(见3.2~3.4),用于混凝土、沥青和类似建筑材料地面的锯切、开槽和铣削,以电力或内燃机为主动力的步行操控的地面切割机械。其动力传输为机械式或液压式。其预定使用旋转切割砂轮进行湿式或干式切割。切割砂轮可为金刚石切割砂轮或氮化硼切割砂轮。如果在该机械的设计和使用参数内,也可采用其他类型的切割工具,本标准不包括这些类型的切割工具。
本标准不适用于:
——人员驾乘操控的自行式地面切割机;
——沿轨道移动的机器;
——手持便携式切割机;
——遥控的机器。
本标准规定了建筑施工机械的绿色性能指标以及评价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建筑机械与设备。
本标准规定了ISO 6165中定义的土方机械用快速连接装置的安全要求。
本标准规定了挖掘装载机的性能试验方法和可靠性试验方法。本标准适用于GB/T 8498规定的轮胎式挖掘装载机(以下简称挖掘装载机),履带式挖掘装载机可参照使用。
本标准规定了超大型液压挖掘机的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超大型液压挖掘机(以下简称挖掘机)。
本标准规定了步履式液压挖掘机的型号与参数、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四条支腿的步履式液压挖掘机(以下简称挖掘机)。
本标准规定了旋挖钻机的术语和定义、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使用说明书、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本标准适用于电动机或内燃机驱动的履带式、轮胎式、步履式旋挖钻机。
本标准规定了全断面隧道掘进机再制造的一般要求、主要系统及部件要求、安全要求和环境保护、验收方法、标志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废/旧全断面隧道掘进机的再制造。
本标准规定了履带式强夯机的安全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JB/T 11679—2013规定的不带辅助支撑装置的履带式强夯机(以下简称强夯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