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智能气体流量计(以下简称流量计)的术语、符号、结构、要求、试验设备、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测量封闭管道中的气体流量并具有电子修正装置的流量计。
本标准不适用于流量计预付费控制装置。
本标准规定了直流差动变压器式位移传感器的术语和定义、产品分类、基本参数、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使用说明书、包装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由振荡器、差动变压器和解调器组成一体的直流差动变压器式位移传感器(以下简称传感器)。
本标准确定并描述了评定流体流量或总量测量不确定度的基本原则和程序。
附录A给出了计算不确定度的步骤。
本标准适用于评定流体流量或总量测量的不确定度。
本标准规定了最大工作压力不超过50 kPa、最大流量不超过160 m3/h、适应最小工作环境温度范围为-10 ℃~+40 ℃、适应工作介质温度变化范围不小于40 K、双管或单管接头的1.5级膜式燃气表(以下简称燃气表)的结构、性能、安全等方面的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安装在有或无轻微震动、冲击、冷凝水以及电磁干扰的封闭场所(室内或有防护措施的室外)或露天场所(无任何防护措施的室外)的燃气表[包括安装电子辅助装置(见附录C)、内置机械式气体温度转换装置(见附录D)的燃气表]。
除非另有说明,本标准所提到的压力都是指相对大气压的压力(表压力)。
本标准规定了膜式燃气表用计数器(以下简称计数器)的术语和定义、设计与结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燃气种类为人工燃气、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的膜式燃气表用数轮计数型的机械计数器。
本标准规定了数控定量水表的术语和定义、一般要求、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定量控制用水场所,口径为15 mm~40 mm,工作压力等级为MAP 10,水温度等级为T50的数控定量水表。
本标准规定了一次装置和二次装置之间压力信号传送系统的设计、布局和安装。通过压力信号传送系统,可采用已知技术将来自流体流量测量一次装置的压力信号安全地传送至二次装置,且信号值不失真或改变。
本标准规定了膜式燃气表安装配件(以下简称安装配件)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燃气种类为人工燃气、天然气、液化石油气、最大工作压力为0.1MPa的安装配件的设计、制造和验收。
本标准规定了便携式水表校验仪(以下简称水表校验仪)的术语和定义、一般要求、计量要求、技术要求、试验方法、试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采用标准表法的最大流量小于16 m3/h的便携式水表校验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