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信息处理用蒙古文词语标记,只包括某种语文现象或单位的标记符号。
本标准适用于蒙古文的各种语料库、词汇集词典、语文知识库等。
GB/T 26237的本部分规定:
——生物特征识别数据结构的用法概述;
——生物特征识别数据结构的类型;
——生物特征识别数据结构的命名思想;
——格式类型的编码方案。
生物特征识别数据包含但并不限于指纹细节点、指纹型谱、指纹图像、人脸图像、虹膜图像和签名行为数据。
本部分规定了GB 2312—1980中图形字符的32点阵宋体字型。
本部分适用于各种电子信息产品、各种数字化产品,也可用于其他有关设备。
GB 26122的本部分规定了GB/T 26226中的蒙古文名义字符与变形显现字符的32点阵白体字型。
本部分适用于蒙古文信息处理用的点阵式显示设备和印刷设备,也可用于其他相关设备。
GB 26122的本部分规定了GB/T 26226中的蒙古文名义字符与变形显现字符的32点阵新闻体字型。
本部分适用于蒙古文信息处理用的点阵式显示设备和印刷设备,也可用于其他相关设备。
本标准规定了GB 2312—1980中图形字符的24点阵字型。
本标准适用于各种电子信息产品、各种数字化产品,也可用于其他有关设备。
本标准规定了GB 2312—1980中图形字符的15×16点阵字型。
本标准适用于各种电子信息产品、各种数字化产品,也适用于其他有关设备。
本部分规定了GB 2312—1980中图形字符的48点阵宋体字型。
本部分适用于各种电子信息产品、各种数字化产品,也可用于其他有关设备。
本标准规定了GB 21669—2008中维吾尔文、哈萨克文、柯尔克孜文字符的8点阵正文白体字型。
本标准适用于维吾尔文、哈萨克文、柯尔克孜文信息系统,也适用于其他有关设备。
GB 25892的本部分规定了GB 21669—2008中维吾尔文、哈萨克文、柯尔克孜文字符的32点阵塔里克黑体字型。
本部分适用于维吾尔文、哈萨克文、柯尔克孜文信息系统,也适用于其他有关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