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规定了测量无线电骚扰的测量设备的性能和特性要求,适用于9 kHz~18 GHz的频率范围。本文件还对断续骚扰测量的专用设备提出了要求。
注:依据IEC导则107,CISPR 16-1-1为IEC所属产品委员会使用的基础电磁兼容(EMC)标准。正如IEC导则107所述,产品委员会有责任决定EMC标准的适用性。CISPR及其分技术委员会(对应于国内的SAC/TC79技术委员会及其分技术委员会)与这些产品委员会在评估其特定产品的特定试验的价值展开合作。上述产品委员会对应于国内相关的产品技术委员会。
本文件的要求适用于电磁干扰(EMI)接收机和频谱分析仪。本文件所使用的术语“测量接收机”是指EMI接收机和频谱分析仪这两种类型的接收机(同时见3.7)。测量接收机的校准要求根据附录K。
有关频谱分析仪的详细使用指南参见CISPR 16-2-1:2014+A1:2017、GB/T 6113.202—2018或GB/T 6113.203-2020中的附录B。
本文件规定了辐射骚扰测量设备的特性和性能要求,适用的频率范围为9 kHz~18 GHz。本文件包括测量天线和试验场地规范。
注: 依据IEC导则107,CISPR 16-1-4为IEC所属产品委员会使用的基础电磁兼容(EMC)标准。正如IEC 导则107所述,产品委员会有责任决定EMC标准的适用性。CISPR及其分技术委员会(对应于国内的SAC/TC79技术委员会及其分技术委员会)与这些产品委员会在评估其特定产品的特定试验的价值展开合作。上述产品委员会对应于国内相关的产品技术委员会。
本文件的要求适用于测量设备的CISPR指示范围内的辐射骚扰的所有频率和所有电平。
辐射骚扰的测量方法在GB/T 6113.203做了规定。有关无线电骚扰的更多信息在CISPR 16的第3部分中给出。不确定度、统计学和限值建模在CISPR 16的第4部分中给出。
本文件是关于电气和电子设备对来自150 kHz~80 MHz频率范围内有意和/或无意宽带信号源产生的电磁骚扰的传导抗扰度要求。
本文件的目的是建立一个通用的基准,以评估电气和电子设备交流电源端口在遭受有意和/或无意宽带信号源产生的传导骚扰时的抗扰度。本文件规定的试验方法描述了评估设备或系统对已定义现象的抗扰度的一致性方法。
不具备至少一个交流电源端口的设备不在要求之列。不准备连接到交流电源配电网络上的电源端口认定为非“交流电源端口”,因此也不在要求之列。
本文件仅适用于额定输入电流≤16 A的单相设备;多相设备和/或额定输入电流大于16 A的单相设备的宽带骚扰适用方法还在考虑中。
注: 按照IEC GUIDE 107里描述的,本文件是为产品委员会所用的基础EMC出版物。正如IEC GUIDE 107声明的,产品委员会负责确定是否采用本抗扰度标准,如果采用,他们负责确定适当的试验等级和性能判据。IEC/TC 77和其分技术委员会愿与产品委员会合作,来评估其产品的特定抗扰度试验电平。
本文件描述了天线辐射方向图(以下简称辐射方向图)在微波暗室内等高架远场的测量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工作频段不超出实验室可工作频段,远场距离条件满足实验室测试距离,测量运动范围在微波暗室静区内的天线辐射方向图测量。
本文件描述了高增益天线平面近场扫描法在微波暗室内测量天线方向图(以下简称方向图)的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增益≥15 dBi,最大测量角度≤60°天线的方向图的测量。
本文件给出了电子电气系统电磁兼容性(EMC)的风险评估概述及目的、EMC风险评估机理和理想模型、风险要素影响程度等级与风险分类、EMC风险识别、EMC风险分析、EMC风险评价、风险评估报告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电子电气系统的电磁兼容风险评估。
注: 本文件的电子电气系统包括工科医设备、道路车辆、船等,适用无线电频段范围。
本文件提供了测量不确定度的评定方法和背景资料,给出了相关国家标准(由IEC 61000系列标准转化)中测量不确定度一般考虑事项的指南。
本文件的目的旨在为技术委员会、产品委员会和合格评定机构就测量不确定度报告的编制提供建议;允许具有类似影响量的实验室之间对这些报告进行比较;使得国内与电磁兼容性(EMC)相关的各技术委员会对测量不确定度的处理一致。
本文件中提到的测量不确定度的任何影响因素应视为示例。负责制定基础抗扰度标准的技术委员会有责任识别其基础试验方法的测量不确定度的影响因素。
本文件描述了以下内容:
——测量不确定度(MU)的评定方法;
——概率密度函数的数学公式;
——统计评定的分析评价;
——测量数据的修正;
——文件。
本文件并未总结所有测量不确定度的影响量,也未规定在确定EMC要求的符合性时将如何考虑测量不确定度。
注:本文件中所给出的一些示例来自除IEC 61000系列标准以外的已完成此处所述评定程序的其他IEC出版物。这些示例用于对原理进行说明。
本文件规定了由于各种原因产生的电压骚扰和电磁骚扰,对电气装置安全的要求。
本文件不适用于向公电网发电、输电和配电的系统(见IEC 60364-1范围),尽管此骚扰可在电气装置内部或电气装置之间通过电源系统传导。
本文件规定了电动平衡车电磁兼容的通用要求、发射和抗扰度要求以及试验方法、试验报告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以蓄电池为动力能源的电动平衡车。
本文件不适用于军用及其他特殊使用用途的电动平衡车。
本文件描述了已进行的和模拟的电磁脉冲试验过程中产生的效应,包括国外在进行高空核试验观察到的效应以及进行HEMP模拟器试验观察到的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