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30104的本部分规定了电子控制装置的数字信号控制可变发光颜色的协议和测试程序。
注:本部分的试验指型式试验。标准规定的特殊要求不包括生产线上单独的控制装置的试验。
GB/T 30104的本部分规定了电子控制装置在自动运行的程序模式下的数字信号控制协议和测试程序。
本标准规定了太阳能光伏照明用电子控制装置(以下简称“产品”)的术语和定义、分类与命名、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自动控制太阳电池组件向蓄电池充电、蓄电池向光源放电以及对光源进行光控和时控的电子控制装置,此产品应与太阳能光伏照明用直流灯配套工作。
符合本标准的产品在相对湿度≤93%(无凝露)和环境温度-5 ℃~+40 ℃范围内应能正常工作。
本标准提供了金卤灯用低频方波电子镇流器的性能要求和工作特性。电子镇流器工作电源频率为50 Hz,最大电源电压为250 V。电子镇流器的输出频率可以是50 Hz之外的某些频率。本标准覆盖的灯的工作电流频率从50 Hz~400 Hz(适用于某些单独的频率范围),与其匹配使用的金卤灯应符合GB/T 18661和IEC 61167的要求。方波电子镇流器定义为灯工作电流波形基本为方波,并符合本标准5.4.4.1中要求的上升/跌落时间的电子镇流器。
本标准规定了使用250 V以下直流电源和50 Hz或60 Hz、1 000 V以下交流电压,其工作频率不同于电源频率的电子控制装置的性能要求,此控制装置与GB 24819所规定的LED模块一起工作。本标准规定的LED控制装置设计提供恒定电压和电流。不符合纯电压和电流类型不被排除本标准之外。
本部分规定了使用250 V以下直流电和/或50 Hz或60 Hz的1 000 V以下交流电的灯的控制装置的一般要求和安全要求。本部分还适用于尚未标准化的灯所使用的控制装置。本部分涉及的试验均为型式试验。本部分不包括关于在生产期间对单个灯的控制装置的试验要求。
GB 19510的本部分规定了高压汞灯、低压钠灯、高压钠灯和金属卤化物灯用的镇流器的特殊要求。本部分适用于采用50 Hz或60 Hz 1 000 V以下交流电的镇流器,与其配套的放电灯的额定功率、尺寸及特性应符合IEC 60188、IEC 60192、IEC 60662和IEC 61167的规定。本部分适用于完整的镇流器及其组成部件,例如:电抗器、变压器和电容器。热保护式镇流器的特殊要求见附录B。
GB 19510的本部分规定了使用250 V以下直流电源和1 000 V以下、50 Hz或60 Hz交流电源的LED模块用电子控制装置的特殊安全要求,该电子控制装置的输出频率不同于电源频率。本部分中规定的LED模块控制装置是设计在安全特低电压或等效安全特低电压或更高的电压下能够为LED模块提供恒定的电压或电流的控制装置。非纯电压源和电流源类型控制装置也包括在本部分之内。
GB 19510的本部分规定了使用50 Hz或60 Hz的1 000 V以下交流电源的荧光灯和其他放电灯用启动装置(辉光启动器和触发器除外)的特殊要求。该启动装置能产生不大于100 kV的启动脉冲,并与IEC 60081,IEC 60188,IEC 60192,IEC 60662,IEC 60901,IEC 61167,GB 18774,GB 16843,GB 19510.9,GB 19510.10等标准所规定的灯和镇流器一起使用。
GB 19510的本部分规定了IEC 60357所述卤钨灯和其他钨丝灯用电子降压转换器的特殊要求,这种电子降压转换器使用250 V以下的直流电源或1 000 V以下的50 Hz/60 Hz的1 000 V以下的交流电源,其在导线之间或任一导线与地线之间所产生的额定输出电压≤50 V(有效值,频率不同于电源频率)或≤502 V(脉动直流电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