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规定了本质安全系统(防爆型式为“i”)设计、结构和评定的特殊要求。本文件适用于整体或部分拟用于需要Ⅰ类、Ⅱ类或Ⅲ类Ex设备的场所的本质安全系统。〓〓
本文件提供了符合GB/T 20936.1或GB/T 20936.4要求、用于工业和商业安全应用的Ⅱ类可燃气体探测器以及地下煤矿用Ⅰ类可燃气体探测器的选型、安装、安全使用及维护的指南和操作规程建议。本文件适用于通过惰化排除氧气而不是排除可燃性气体或蒸气实现防爆要求的氧气探测器。一个类似的应用是在地下煤矿采空区惰化时测量氧气。本文件是实践知识的汇总,适用于利用气体传感器的电子信号形成仪表读数,同时启动预设声光报警,或启动其他装置,或上述动作的组合,显示出现可燃性或潜在爆炸性气体或蒸气/空气混合物的设备、仪器和系统。由于可燃性气体/空气混合物的集聚可能对生命和财产造成危害,可用这样的设备发出警告,作为降低危险的方式。也可用于启动特定的安全措施(例如设备停机、疏散、启动灭火程序)。本文件适用于固定式装置和移动式设备,本文件也适用于便携式探测器的安全使用。由于大部分这种类型的现代设备还包括贫氧探测和/或特定有毒气体传感器,对于这些设备,也给出了附加指南。本文件中可燃性气体包括可燃性蒸气,有特殊说明的除外。由于目前使用的测量技术,本文件不包括薄雾。本文件适用于Ⅱ类探测器(用于工业和商业安全应用,在按照GB 3836.14划分区域的场所使用的设备)和Ⅰ类探测器。本文件的设备包括:a)〓固定式探测器,包括安装在车辆上的设备;b)〓移动式探测器;c)〓便携式探测器。本文件不包括下列设备,但可以提供有用信息:a)〓仅探测不燃性有毒气体的探测器;b)〓仅用于分析或测量的实验或科研设备;c)〓仅用于过程控制的探测器;d)〓用于炸药制造和加工的探测器;e)〓用于探测由粉尘或薄雾在空气中形成爆炸性环境的探测器。
本文件规定了除设备保护级别(EPL)Ga级和Da级外在爆炸性环境中应用的电阻式伴热器的通用和试验要求。本文件适用于由工厂装配单元或现场(工地)组装单元组成的电阻式伴热器,可以是按照制造商的使用说明书装配和/或端接的串联伴热器、并联伴热器、伴热垫或伴热板。本文件还包括伴热系统使用的端接组件和控制方法的要求,本文件中所涉及的爆炸性环境见 GB 3836.14 和GB/T 3836.35中的定义。本文件是对GB/T 3836.1-2021通用要求的补充和修改,如表1所示。当本文件的要求与 GB/T 3836.1-2021的要求有冲突时,本文件的要求优先。
本文件规定了爆炸性环境用发出光辐射的设备的要求、试验和标志,也包括位于爆炸性环境之外或由GB/T 3836.1中列出的防爆型式保护,但产生的光辐射会进入爆炸性环境的设备。本文件包括Ⅰ类、Ⅱ类和Ⅲ类以及EPL Ga、Gb、Gc、Da、Db、Dc、Ma和Mb。
本文件适用于波长范围为380 nm~10 μm的光辐射。包括下述的点燃机理。
——表面或颗粒吸收光辐射后,温度升高,在某些条件下,会达到点燃周围爆炸性环境的温度。
——在罕见特殊情况下,强光束聚焦处激光直接击穿气体,产生等离子和冲击波,二者最终成为点燃源。接近击穿点的固体材料会加剧这个过程。
本文件规定了浴室电加热器的分类,要求,试验,检验规则,标志、使用说明、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文件适用于固定安装在浴室使用的非储热式室内加热器。单相器具的额定电压不超过250 V;其他器具的额定电压不超过480 V。
注: 属于本文件范围的器具示例为:
——天花板安装的辐射式浴室电加热器;
——天花板安装的风扇式浴室电加热器;
——天花板安装的辐射、风扇复合式浴室电加热器;
——墙壁安装的辐射式浴室电加热器;
——墙壁安装的风扇式浴室电加热器;
——墙壁安装的辐射、风扇复合式浴室电加热器。
本文件不适用于那些既能在房间使用又能在浴室里使用的便携式室内加热器,比如电热油汀。
本文件规定了全部或部分用于爆炸性环境(包括瓦斯矿井)的便携式、移动式和固定式可燃气体或蒸气探测器的结构和性能的通用要求及试验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测量制造商规定的任何体积分数,具有指示、报警或其他输出功能的可燃气体探测器,这些探测器用于指示潜在爆炸危险,并在一些情况下自动或手动触发联动保护装置。
本文件中,术语“显示至体积分数X%或X%LFL”包括测量范围上限等于或小于X%或X%LFL的设备。
本文件也适用于内带采样系统的吸气式探测器,用于商业、工业、非居住场合的安全应用。
本文件不适用于外接采样系统、实验室设备、科研设备或仅用于过程监测和/或控制的设备,也不适用于GB/T 20936.4范围内的开放路径(光路)探测器。只有预期用于光路上浓度均匀的情况下的具有非常短光路的设备才在本文件的范围内。
对于探测多种气体的探测器,本文件只适用于其对可燃性气体或蒸气的探测。
本文件是对GB/T 3836.1通用要求的补充和修改。当本文件的要求与GB/T 3836.1的要求有冲突时,本文件的要求优先。
注1:本文件仅提出了对一般用途设备的安全水平和性能要求,对特殊用途的设备来说,产品购买者(或合适的委托人)可能对设备提出附加特殊试验或批准要求。例如,对于Ⅰ类探测器(煤矿瓦斯气体环境用设备),还需要符合国家《煤矿安全规程》相关规定。
注2:经校准用于特定气体或蒸气的探测器不能准确标示其他气体或蒸气。
对于本文件来说,术语“爆炸下限(LEL)”和“燃烧下限(LFL)”被视为同义词。同样,术语“爆炸上限(UEL)”和“燃烧上限(UFL)”也被视为同义词。为便于引用,所示的这两组术语可在正文中使用它们的缩写词LEL和UEL。
注3: 浓度指示(体积分数)也能用于测量至100%LFL或20%LFL的设备。在这种情况下,在验证附录A
本文件规定了在正常温度和压力条件下(20 ℃,101.3 kPa)测定气体/空气混合物或蒸气/空气混合物最大试验安全间隙(MESG)的试验方法和分类原则,为气体和蒸气分类提供指南。本文件同时给出了常见的可燃性气体和蒸气的特征参数,以便选择适当的设备类别。本文件还规定了在大气压下测定蒸气/空气或气体/空气混合物自燃温度(AIT)的试验方法,以便选择适当的设备温度组别。提供的物质的化学特性值有助于选择危险场所适用设备。当可获得验证试验结果时,可进一步添加数据。
附录B的表B.1中包含的物质特性的选择特别考虑了设备在危险场所的使用情况。
本文件的数据来源于参考文献中列出的一些参考资料。
测定MESG或AIT的这些方法也可用于气体/空气/惰性气体混合物或蒸气/空气/惰性气体混合物。但是,关于空气/惰性气体混合物的数据未列出。
本文件规定了用于建立和维护生产符合防爆合格证的防爆产品的质量管理体系的特殊要求和信息。虽然不排除使用其他符合GB/T 19001-2016目标并提供相同的结果的质量管理体系,但本文件给出了最低要求。本文件适用于防爆产品生产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和维护。〓〓注: 附录A给出了本文件与其上一版各条款的对应关系。
本文件规定了控制防爆设备潜在点燃源的电气安全装置的基本要求、功能要求、试验和验证以及标志和使用说明书等要求。本文件适用于执行安全功能来控制爆炸性环境中电气或非电气防爆设备潜在点燃源的电气安全装置。本文件为设备制造商提供指导,在这些设备制造商中,使用电气安全装置来降低爆炸性环境中防爆设备的潜在点燃源成为有效点燃源的可能性。本文件也可应用于执行安全功能的元件组合。例如:--传感器;--逻辑系统;--最终元件。本文件也可用于独立评定非特定防爆设备设计的安全装置。安全装置能作为达到防爆设备相对于潜在点燃源所需的设备保护级别(EPL)的一种措施。安全装置和防爆设备的组合将符合GB/T 3836(所有部分)中关于EPL的相关标准。然而,通过简单增加安全装置来提高防爆设备的EPL不在本文件的范围内。本文件不适用于:--机械控制设备,例如泄压阀、机械调速器和其他机械安全装置;--气体探测的使用;--防止形成爆炸性环境的控制设备,例如惰化系统和通风系统;--爆炸缓解。注: 部分潜在点燃源通过安全装置控制可能不具备可操作性。如果电气安全装置的安全完整性等级在GB/T 3836的其他部分中进行了确定,本文件可用作实现安全完整性等级的参考。电气安全装置可以作为受控防爆设备(EEUC)的一部分安装,也可以单独安装,并且可以位于危险场所的内部或外部。
本文件给出了设计用于爆炸性环境的设备修理、检修、修复和改造偏技术性质的指导。
本文件适用于防爆设备的修理、检修、修复和改造,以减少运行、检查和维护期间发现的缺陷。
本文件未就可能需要在重新安装设备时更新的电缆和布线系统给出建议。
本文件不适用于浇封型“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