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5170的本部分规定了高低温低气压(含低气压、低温低气压和高温低气压)试验设备(以下简称“设备”)的检验项目、检验用仪器及要求、检验负载、检验条件、检验方法、检验结果、检验周期等内容。
本部分适用于对GB/T 2423.21、GB/T 2423.25和GB/T 2423.26所用设备的检验。
本部分也适用于类似设备的检验。
GB/T 5170的本部分规定了腐蚀气体试验设备(以下简称“设备”)的检验项目、检验用仪器及要求、检验负载、检验条件、检验方法、检验结果、检验周期等内容。本部分适用于对GB/T 2423.19和GB/T 2423.20所用设备的检验。本部分也适用于类似设备的检验。
本标准规定了全方位导电海绵电磁屏蔽材料的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全方位导电海绵电磁屏蔽材料。
GB/T 5170的本部分规定了温度(含低温、高温和温度变化)试验设备(以下简称“设备”)的检验项目、检验用仪器及要求、检验负载、检验条件、检验方法、检验结果、检验周期等内容。本部分适用于对GB/T 2423.1、GB/T 2423.2和GB/T 2423.22所用设备的检验。本部分也适用于类似设备的检验。
GB/T 5170的本部分规定了盐雾试验设备(以下简称“设备”)的检验项目、检验用仪器及要求、检验负载、检验条件、检验方法、检验结果、检验周期等内容。本部分适用于对GB/T 2423.17和GB/T 2423.18所用设备的检验。本部分也适用于类似设备的检验。对交变盐雾试验所用湿热设备的检验见GB/T 5170.5-2016。
GB/T 5170的本部分规定了太阳辐射试验设备(以下简称“设备”)的检验项目、检验用仪器及要求、检验负载、检验条件、检验方法、检验结果、检验周期等内容。本部分适用于对GB/T 2423.24所用设备的检验。本部分也适用于类似设备的检验。
本标准规定了高原型配电网故障定位系统检验的方法、试验项目以及检验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海拔1 000 m以上至5 000 m的高原地区、额定电压10 kV的配电网。海拔1 000 m及以下地区可参照执行。
额定电压10 kV以外的6 kV至35 kV电压等级的配电网可以参照执行。
本标准规定了电能质量监测设备自动检测系统的构架与组成、运行环境要求、功能要求、性能要求、检测流程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根据GB/T 19862-2016对电能质量监测设备进行功能及准确度检测的自动化检测系统。
本标准规定了并联型有源电能质量治理设备(以下简称设备)的检测规则、检测条件及检测方法等。本标准适用于基于电力电子变流器的并联型电能质量治理设备的性能检测。
本标准规定了中低压直流配电应遵循的电压等级和电压偏差。本标准适用于±50 kV及以下直流配电的规划、设计、建设及运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