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程适用于频率范围为(0.5~10)MHz、超声声功率在(0.5~20)W范围内的瓦级标准超声功率源的首次检定、后续检定和使用中检查。
本规程适用于评判标准声级为85 dB或90 dB和交换率为3 dB、4 dB或5 dB的噪声剂量计的首次检定、后续检定和使用中检查。
采用其他评判标准声级和/或交换率的噪声剂量计可参照执行。
本规程适用于水蒸气压相平衡原理、采用制冷镜面光电自动检测的精密露点仪的首次检定、后续检定和使用中检查。
本检定系统表适用于范围为(650~3 000) kg/m3的密度计量器具的量值传递。它规定了从密度国家基准通过计量标准向工作计量器具传递量值的程序和方法,并给出了相应的扩展不确定度或最大允许误差。本检定系统表为确保密度计量器具达到相应的技术指标和确认其溯源性提供指导。
本规程适用于手持或配有固定支架的铸造用砂模硬度计的首次检定、后续检定和使用中检查。
本规程适用于20Hz~1 kHz频率范围内使用的矢量水听器的首次检定、后续检定和使用中检查。
对于包含声压通道的矢量水听器类型,本规程只适用于检定其矢量通道。
本规程适用于铁路辙叉结构高度测量器(以下简称测量器)的首次检定、后续检定和使用中检查。
本规程适用于直流电动势工作基准计量器具的首次检定、后续检定和使用中检查。
本检定系统表适用于光学透射密度计量器具的检定。它规定了漫透射视觉密度国家基准的用途、基准所包括的全套基本计量器具、基准的计量学参数和借助于工作基准、标准向工作计量器具传递透射密度单位量值的程序,并指明其不确定度和基本检定方法等。
检定系统由三部分组成:计量基准器具、计量标准器具和工作计量器具。
各级计量器具的光谱条件和几何条件均应符合GB/T 11501—2008《摄影 密度测量 第3部分:光谱条件》、 GB/T 11500—2008《摄影 密度测量 第2部分:透射密度的几何条件》的要求。
本规程适用于新制造和使用中的透射式黑白密度片的首次检定、后续检定和使用中检查。黑白密度片的型式评价中对计量性能的要求可参照本规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