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规定了无人驾驶工业车辆及其系统的安全要求和验证方法。
无人驾驶工业车辆(ISO 5053-1中的车辆)也称“自动导引车”“自主移动机器人”“机器人”“自动导引小车”“隧道牵引车”“导引车” 等。
本文件还包含无人驾驶工业车辆的下列要求:
——要求操作者采取动作以启动或启用自动作业的自动模式;
——运输一个或多个乘员的能力(既不被视为驾驶员也不被视为操作者);
——允许操作者手动操作车辆的附加手动模式;
——出于维护原因,允许手动操作车辆功能的维护模式。
本文件不适用于由纯机械方式(轨道、导向装置等)导引的车辆和遥控控制的车辆,这些车辆不被视为无人驾驶工业车辆。
本文件中,无人驾驶工业车辆是一种被设计为自动作业的机动工业车辆。无人驾驶车辆系统包括控制系统、导引装置和动力系统,该控制系统可以是车辆的一部分和/或与之分离。本文件未涵盖动力源要求。
作业区域的状况对无人驾驶工业车辆(以下简称“车辆”)的安全运行有重要影响。为消除相关危险的作业区域准备工作在附录A中有详细说明。
本文件涉及除以下情况外,有关机械在制造商预期用途下使用和可预见条件下误用的,如附录B所列的车辆生命周期内的所有重大危险、危险状态或危险事件(GB/T 15706—2012中的5.4)。
本文件未对下列可能发生的其他危险提出要求:
——在苛刻条件(例如极端天气、冷库应用、强磁场)下运行时;
——在核环境中运行时;
——拟在公共区域作业时(见ISO 13842);
注:公共区域是指向所有没有经过特定培训、指导或认知的人员开放的空间。
——在公共道路上作业时;
——在潜在的爆炸性环境中作业时;
——在军事应用中作业时;
本文件规定了ISO 5053-1:2020所定义的非起升的自行式货物载运车和/或具有三个或更多车轮、最大速度不超过56 km/h、载重量不超过5 000 kg的自行式人员载运车(以下简称“载运车”或“车辆”)的安全要求及其验证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装有平台(可倾斜)以运载货物,或者装有座位以运送乘客的车辆。
本文件不适用于:
——主要用于土方作业或公路运输的车辆;
——无人驾驶车辆;
——高尔夫球车;
——挂钩牵引力不大于20 000 N,装有载货平台的牵引车。
本文件涉及有关机械在制造商预期用途下使用和可预见条件下误用的,如附录A所列的所有重大危险、危险状态或危险事件。
本文件不涉及操作过程中因解体风险而产生的危险。
本文件不包括车辆在公路上使用或在潜在爆炸性环境中操作时可能发生的危险。
本文件没有规定提供灭火器的要求。
本文件规定了ISO 5053-1所定义的工业车辆(以下简称“车辆”)在使用、操作、维护、运输、牵引、组装、存放和改装时的安全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以下车辆类型:
a) 平衡重式叉车
b) 前移式叉车(具有可伸缩的门架或货叉架)
c) 插腿式叉车
d) 托盘堆垛车
e) 平台堆垛车
f) 双层堆垛车
g) 侧面式叉车(单侧)
h) 侧面堆垛式叉车(两侧)和三向堆垛式叉车
i) 拣选车
j) 双向和多向运行叉车
k) 平衡重式集装箱堆高机
l) 铰接平衡重式叉车
m) 伸缩臂式叉车
n) 托盘搬运车
o)平台搬运车
p)牵引力不大于 20 000 N的牵引车
q)货物及人员载运车
r)以蓄电池、柴油、汽油或燃气(例如液化石油气、压缩天然气、液化天然气)为动力的车辆。本文件也适用于具有自动功能或无人驾驶功能的上述车辆。
本文件规定了用于确定和评价操作者视野在越野型伸缩臂式叉车周围的1 m矩形边界和半径12 m的视野试验圆上的静态试验方法。本文件规定了视野的性能要求。本文件适用于操作者座位设于臂架的左侧或中心位置(不包括操作者座位设于臂架右侧)的越野型伸缩臂式叉车(以下简称“叉车”)。本文件不适用于:--设计用于搬运货运集装箱的叉车(正面吊);--铰接式伸缩轮式装载机;--回转式叉车;--卡车携带式叉车。注: 所使用的方法不覆盖操作者视野的全部位置,但提供信息以帮助确定叉车视野的可接受性。
本文件规定了自动导引车的组成及分类、使用条件、系统设计和自动引导车设计。本文件适用于自动导引车的产品开发、设计、生产制造及应用。
本文件界定了自动导引车及其系统的常用术语。本文件适用于自动导引车的产品开发、设计、生产制造及应用。
本文件规定了获准用于越野叉车的非集成式人员工作平台(PWP)的设计规范和安全要求。其可安装和固定在越野叉车的货叉、货叉架或属具架上,在平台上无任何控制移动装置的情况下,可将使用者(带材料和工具或不带材料和工具)提升到工作位置。
关于越野型伸缩臂式叉车的设计、安全要求及验证在ISO 10896-1中已有规定。
本文件不适用于安装有影响越野叉车动作的控制装置的人员工作平台。
本文件不适用于在发布日期之前制造的非集成式人员工作平台。
本文件规定了安装了非集成式人员工作平台(PWP)作为属具的越野叉车对用户的要求。其中包括固定在叉车货叉上的非集成式PWP。本文件与ISO 10896-1和ISO 18479-1共同使用。
本文件不涉及安装影响越野叉车运行或动作的控制装置的人员工作平台的越野叉车对用户的要求(见ISO 18893)。
本文件规定了用于表示货运集装箱吊具和抓臂状态的指示灯的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
a) 搬运无载和/或带载货运集装箱的带转锁的集装箱吊具;
b) 搬运半挂车和交换箱体的抓臂(抓取底部)。
这些吊具和抓臂装备在下列车辆上:
——ISO 5053-1:2015中3.3定义的带门架的平衡重式叉车;
——ISO 5053-1:2015中3.7定义的带门架的越野叉车;
——ISO 5053-1:2015中3.18定义的非堆垛用低起升跨运车;
——ISO 5053-1:2015中3.19定义的堆垛用高起升跨运车;
——ISO 5053-1:2015中3.20定义的伸缩臂式叉车;
——ISO 5053-1:2015中3.21定义的越野型伸缩臂式叉车;
——ISO 5053-1:2015中3.23定义的伸缩臂式集装箱搬运车(正面吊);
——ISO 5053-1:2015中3.24定义的平衡重式集装箱堆高机。
本文件规定了袋装挂面包装生产线的型号、生产线组成、基本参数及工作条件、技术要求、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与贮存,并描述了袋装挂面包装生产线的试验方法。本文件适用于对挂面自动进行计量、输送,并采用复合包装材料完成制袋、充填、封切等过程的包装生产线(以下简称“生产线”)的设计、制造、检验和应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