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规定了通过计算验证流动式起重机稳定性应考虑的各种条件, 假定起重机运行在坚实、水平的支承面上(倾斜度不大于1%)。
本文件适用于ISO 43062定义的流动式起重机(随车起重机除外,以下简称起重机),即:安装在车轮(轮胎)或履带上,带或不带支腿的起重机。
本标准规定了机械式停车设备的分级、计算载荷和载荷组合、结构、机械、电气与安全等方面的基本设计准则和计算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GB/T 26476中定义的各类机械式停车设备(以下简称停车设备),但不涉及上述停车设备的特殊问题。
本标准规定了举升式升降工作平台(以下简称举升平台)的运输、移交、布置、操作、检查和维护的要求,为举升平台的管理和安全使用提供了指导意见和建议。
本标准适用于举升平台。
本文件规定了手动链式葫芦用TH级高精度葫芦链(以下简称葫芦链)的技术要求。该链条是经过焊接、热处理和试验的圆钢短环链,并符合ISO 1834规定的验收总则。
本文件规定了手动链式葫芦用VH级高精度葫芦链(以下简称葫芦链)的技术要求。该链条是经过焊接、热处理和试验的圆钢短环链,并符合ISO 1834规定的验收总则。
本标准基于极限状态法规定了对起重机金属结构进行能力验证所确定的一般条件、要求、方法和参数值,以与ISO 8686中载荷与载荷组合的适用部分协同使用。
本标准具有通用性,适用于所有类型的起重机。对于专用特殊的起重机,可由其他标准规定其能力验证的特定要求。
通过理论验证计算和/或测试进行能力验证,旨在以所建立的强度极限(如屈服极限、疲劳、脆性断裂)来避免与结构性能相关的危险。
根据ISO 8686-1,能力验证计算可以采用两种方法:分项安全系数的极限状态法、整体安全系数的许用应力法。虽不排除许用应力法的有效性,但本标准仅涉及极限状态法。
本标准不包括附属部件(如栏杆、楼梯、走道、司机室)的能力验证计算。但需考虑这些附属部件对主要结构产生的影响。
本标准规定了汽车起重机(含全地面起重机,以下简称起重机)燃油消耗量的试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以柴油为动力的汽车起重机和全地面起重机燃油消耗量的试验。
本标准规定了起重机械超载保护装置的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电动葫芦、桥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流动式起重机、塔式起重机和臂架起重机所使用的超载保护装置(以下简称“装置”)。其他类型起重机械使用的超载保护装置可参照使用。
本标准规定了动力驱动的、用于人员在其上工作的导架爬升式工作平台(以下简称MCWP)的安全使用要求,包括安装、拆卸、维护和全面检查等。
本标准适用于作业平台通过驱动系统进行提升,并通过导架导向和移动的导架爬升式工作平台。
本标准规定了用于起重机吊运操作的手势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