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对桥式和门式起重机(以下简称“起重机”)结构的刚性特征——挠度和固有频率给出了推荐值与要求。
本标准规定了工业制动器(以下简称制动器)的能效测试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电力液压鼓式制动器、电力液压盘式制动器、电磁鼓式制动器以及电磁和液压钳盘式制动器,其他类型的制动器可参照执行。
本标准规定了电力驱动的起重机械起升机构的能效测试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电力驱动的起重机械起升机构,采用电动葫芦为起升机构的除外。
本标准规定了电力驱动的起重机械运行机构的能效测试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电力驱动的起重机械运行机构。
本标准规定了起重机械从0.1 t到1 000 t范围内最大起重量的推荐值。
本标准适用于所有类型的起重机械。
本标准规定了GB/T 6974.1所定义的各类起重机的可用性通用术语和定义,以便于制定合同并使合同双方易于理解。
这些术语和定义供起重机设计者、制造商、监督检验机构、使用者及其他有关人员使用。
本标准基于极限状态法规定了对起重机金属结构进行能力验证所确定的一般条件、要求、方法和参数值,以与ISO 8686中载荷与载荷组合的适用部分协同使用。
本标准具有通用性,适用于所有类型的起重机。对于专用特殊的起重机,可由其他标准规定其能力验证的特定要求。
通过理论验证计算和/或测试进行能力验证,旨在以所建立的强度极限(如屈服极限、疲劳、脆性断裂)来避免与结构性能相关的危险。
根据ISO 8686-1,能力验证计算可以采用两种方法:分项载荷系数的极限状态法、整体安全系数的许用应力法。允许用许用应力法替代本标准表述的极限状态法。
本标准不包括附属部件(如栏杆、楼梯、走道、司机室)的能力验证计算。但需考虑这些附属部件对主要结构产生的影响。
注: 弹性稳定的能力验证另有国际标准规定。
本标准规定了起重机和/或其部件质量测量的基本方法。
本标准是对ISO 4310的补充,适用于ISO 4306-1所定义的各类起重机。
本标准规定了TH级手动链式葫芦用高精度葫芦链(以下简称“葫芦链”)的技术要求。其由电焊、热处理和试验的圆钢短环链组成,并符合ISO 1834规定的验收总则。
〖HT5"H〗注: 〖HT5"SS〗GB/T 5185规定了对焊和闪光对焊的定义。
本标准适用于名义尺寸为3 mm~13 mm、使用环境温度为-10 ℃~200 ℃的葫芦链。
本标准规定了VH级手动链式葫芦用高精度葫芦链(以下简称“葫芦链”)的技术要求。其由经电焊、热处理和试验的圆钢短环链组成,并符合ISO 1834规定的验收总则。
注: GB/T 5185规定了对焊和闪光对焊的定义。
本标准适用于名义尺寸为3 mm~13 mm、使用环境温度为-10 ℃~150 ℃的葫芦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