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本部分规定了固定式真空绝热深冷压力容器(以下简称深冷容器)的基本要求。
1.2 本部分适用于下列范围的深冷容器。
1.2.1 工作压力不小于0.1 MPa(不含液柱静压力),且工作压力与几何容积的乘积不小于2.5 MPa·L。
1.2.2 内容器和外壳为钢制构造。
1.2.3 绝热方式为真空绝热、真空粉末绝热、真空纤维绝热或高真空多层绝热的深冷容器。
1.3 本部分不适用于下列范围的深冷容器。
1.3.1 球形深冷容器。
1.3.2 堆积绝热深冷容器。
1.3.3 移动式深冷容器。
1.3.4 储存标准沸点低于-196 ℃深冷液体的深冷容器。
1.3.5 用于军事目的有特殊要求深冷容器。
1.1 本部分规定了固定式真空绝热深冷压力容器(以下简称深冷容器)用材料的基本要求。
1.2 本部分适用范围同本标准第1部分。
1.1 本部分规定了固定式真空绝热深冷压力容器(以下简称深冷容器)设计的基本要求。
1.2 本部分适用范围同本标准第1部分。
1.1 本部分规定了固定式真空绝热深冷压力容器(以下简称深冷容器)制造的基本要求。
1.2 本部分适用范围同本标准第1部分。
1.1 本部分规定了固定式真空绝热深冷压力容器(以下简称深冷容器)检验和试验的基本要求。
1.2 本部分适用范围同本标准第1部分。
1.1 本部分规定了固定式真空绝热深冷压力容器(以下简称深冷容器)安全防护的基本要求。
1.2 本部分适用范围同本标准第1部分。
本标准规定了工业用非重复充装焊接钢瓶(以下简称钢瓶)的型式、设计、制造、检验规则和试验方法、标记、涂敷等。本标准适用于在环境温度-40 ℃~60 ℃下使用的,试验压力PT≤6.2 MPa(表压)、容积V≤25 L(当PT>3.5 MPa时,V≤5 L)、非重复充装毒性按GB/T 7778划为A类制冷剂(限低压液化气体)的钢瓶。
本标准规定了溶解乙炔气瓶阀的型号、基本型式及尺寸、技术要求、检查与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贮运等。
本标准适用于环境温度为-40 ℃~+60 ℃,公称工作压力为3 MPa的溶解乙炔气瓶阀(以下简称阀)。
注: 本标准的压力均指表压。
本标准规定了液化气体气瓶(以下简称气瓶)充装的基本原则和安全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高压液化气体气瓶和在最高使用温度下饱和蒸气压力不小于0.1 MPa(表压,下同)的低压液化气体气瓶的充装。
本标准不适用于机动车用液化石油气钢瓶的充装。
本标准规定了溶解乙炔气瓶(以下简称乙炔瓶)充装的基本原则和安全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按GB 11638制造的乙炔瓶的充装。
本标准不适用于乙炔瓶组的充装。
本标准不适用于化工生产过程中盛装溶解乙炔的固定容器的充装。
注:本标准中的压力均指表压,有标注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