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各种型式压缩机的分类及分类说明。本标准适用于输送和压缩各种压力下气体介质的压缩机。本标准不适用于通风机和真空泵。
本标准规定了机车、动车升弓系统用风冷、单级、单作用、直联式全无油润滑往复活塞空气压缩机(以下简称“空压机”)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机车、动车升弓系统用额定排气压力不超过1.0 MPa的空压机。
GB/T 13277的本部分规定了压缩空气中液态油和悬浮油取样和定量分析方法(A方法和B方法)。本部分适用于一般用压缩空气系统中的含油量测量,含油测量范围为0.001 mg/m3~40 mg/m3。本部分不适用压缩空气中油蒸气含量的测量,油蒸气的测量另见ISO 85735《压缩空气〓第5部分:油蒸气及有机溶剂测量方法》。
GB/T 13277的本部分规定了压缩空气湿度的测量方法,包括方法的选用指南及适用范围、取样技术、测量方法、结果评定、不确定度分析和试验报告等。本部分适用于压缩空气中以水蒸气状态存在的水分的测量。
GB/T 13277的本部分规定了压缩空气中不同尺寸颗粒浓度的测量方法,包括方法的选用指南、取样技术、测量方法、结果评定、不确定度分析和试验报告等。本部分适用于压缩空气中固体颗粒的计数测量。
本标准规定了容积式压缩机(以下简称“压缩机”)流量的测量装置和测量方法。本标准适用于压缩机流量的测量。输气管内流量的测量也可参照采用。本标准不适用于管道内流量不稳定、气体有相变、气体中有固体或液体等物质析出以及节流件上游气体是音速或超音速流等情况下流量的测量。
本标准规定了一般用固定的往复活塞空气压缩机(以下简称“空压机”)的型号与基本参数、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及贮存等要求。本标准适用于驱动电动机功率为18.5 kW~560 kW、额定排气压力为0.7 MPa~1.25 MPa的空压机。额定排气压力小于0.7 MPa的空压机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本标准规定了风冷、单作用、一般用途的有油润滑微型往复活塞空气压缩机(以下简称“空压机”)的型号和基本参数、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和贮存等要求。本标准适用于额定功率为0.18 kW~15 kW的电动机或相当功率的内燃机驱动的、额定排气压力不超过1.4 MPa的空压机。本标准也适用于额定功率为18.5 kW、额定排气压力为0.5 MPa的空压机。
GB/T 30475的本部分规定了规定工况下测定过滤器压力降、出气口悬浮油浓度的试验方法,以及试验所需的设备配置及试验程序。
本部分适用于凝聚式压缩空气过滤器。
GB/T 30475的本部分规定了在规定工况下测定过滤器吸附油蒸气能力(吸附容量)、压力降的试验方法,以及试验所需的设备配置及试验程序。
本部分适用于吸附式压缩空气过滤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