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规定了乙烯装置用单轴离心压缩机的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文件适用于乙烯装置用裂解气压缩机、丙烯压缩机、乙烯压缩机或多元制冷压缩机等单轴离心压缩机(简称“压缩机”)的生产制造。
本文件不适用于轴流压缩机和整体齿轮式压缩机。
本文件规定了大型空分装置用透平压缩机的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文件适用于大型空分装置用轴流压缩机、离心压缩机的生产制造。
注:本文件适用的大型空分装置指制氧量大于40 000 m3/h(标准状态)的空分装置。
本文件规定了天然气输送装置用透平压缩机的装置特征、技术要求、试验方法、试验规则、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文件适用于陆地输气管道工程用单轴离心压缩机(以下简称“压缩机”)的生产制造。
本文件不适用于天然气输送装置轴流压缩机和整体齿轮式压缩机。
本文件规定了ISO 5801和ISO 13349(所有部分)所定义的工业通风机。本文件仅适用于指定设置的测定空气声辐射,不包含测量振动和测定空气声辐射对振动效应的敏感性。本文件适用于测试通风机尺寸大小,不适用于测试安装实际状态的限制。本文件确立了通过在围绕声源表面用测量声强测定的声功率,并为声学环境、环境噪声、测量表面和测量次数提供了指导方针。测试设置设计安装方式和通风机的物理定向按照ISO 5801和ISO 133472的规定。
本文件规定了测定风机声功率级的混响室法。仅适用在标准化的实验室条件下使用,由于现场测试增加了不确定性,所以不适用现场测试。
与本文件一起使用的还有ISO 5136,它涵盖了管道法,以及适用小型风机的ISO 10302-1。
本文件规定了工业通风机声学性能的测定。
本文件适用于测定通风机及其辅助装置作为组件时的声学性能,这些辅助装置有屋顶风机的风帽、风阀或通风机所用消声器等,此时得到的是通风机与辅助装置组件的声功率。
本文件确立了通风机额定轴功率0.125 kW及以上的各种通风机效率等级划分的体系。
本文件仅适用于通风机本身。
本文件不适用于驱动装置或通风机所在系统。
注:立法者或者监管主体可能使用本文件确定未来的节能目标。
本文件规定了石油及天然气工业用集成撬装、气缸有油或无油润滑、带有驱动机的分体或整体往复压缩机的设计、材料、制造、检验及装运准备的要求,以及可遵照执行的采购规范、现场施工和设备采购的最低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石油及天然气工业用集成撬装往复压缩机和所有必要的辅助设备。
注1: 必要的辅助设备包括:水和气的冷却器、消音器、废气排放控制设备、过滤器、分离器、控制盘和管线等。
注2: 这些设备按采购规范和现场施工、安装设备最小化的要求,装配成一个可操作的单元。
本文件不包括下列设备:
——GB/T 20322包括的石油及天然气工业用气缸有油润滑或无油润滑往复压缩机(以下简称压缩机);
——直接安装在基础上的压缩机;
——十字头和活塞一体(汽车型)的单作用活塞压缩机;
——排气压力不大于0.9 MPa的动力用或仪表用空气压缩机;
——柴油机、燃气轮机和汽轮机驱动的压缩机。
本文件规定了压缩空气中颗粒、水和油的净化等级以及活性微生物、气态污染物的描述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压缩空气中污染物的净化分级及描述方法。
注:本文件规定的污染物净化等级与压缩空气系统中规定或测量空气的位置无关。本文件描述了压缩空气系统中污染物的基本信息,并与GB/T 13277的其他部分共同规定了压缩空气净化等级要求及其测量方法。附录A给出了应用本文件的使用指南。
本文件规定了石油、化工及天然气工业用往复压缩机(以下简称压缩机)及其驱动机的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中、低速压缩机及相关的润滑系统、控制、仪表、中间冷却器、后冷却器、脉动抑制装置和其他辅助设备。
本文件不适用于整体燃气发动机驱动的压缩机、筒型(汽车型)活塞兼做十字头的单作用活塞压缩机和排气压力不超过0.9 MPa的动力用或仪表用空气压缩机。
注: 本文件经协商用于其他设施或其他工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