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规定了由于头部设计而降低承载能力的内六角沉头螺钉的型式尺寸、技术条件、标志标签和标记。本文件适用于螺纹规格为M2~M20,粗牙螺纹,性能等级为8.8、10.9和12.9,组别和性能等级为A250、A450、A270、A470、A280和A480,产品等级为A级的内六角沉头螺钉。〓〓
本文件规定了钢制紧固件的电镀层和镀层体系技术要求,尺寸特性要求也适用于铜或铜合金制紧固件。
本文件规定了内部氢脆要求(见44),给出减少氢脆风险建议(见附录B)。
本文件适用于镀锌和镀锌合金(锌、锌镍、锌铁)和镀镉的紧固件,主要用于防腐蚀及其他功能特性:
——有或没有转化膜;
——有或没有封闭层;
——有或没有表面涂层;
——有或没有润滑(自润滑和/或附加润滑)。
本文件中仅普通螺纹紧固件的尺寸要求适用于其他电镀层和镀层体系(锡、锡锌、铜锡、铜银、铜、银、铜锌、镍、镍铬、铜镍、铜镍铬)。
本文件对电镀紧固件的要求优先于其他有关电镀的文件。
本文件适用于普通螺纹螺栓、螺钉、螺柱和螺母,非普通螺纹紧固件和非螺纹紧固件,如垫圈、销、卡箍和铆钉。
注: 电镀也适用于不锈钢紧固件,目的是润滑,以避免螺纹咬合。
带镀层紧固件的设计和装配信息见附录A。
本文件未规定紧固件可焊性或涂覆性能。
本文件规定了压水堆核电厂用1、2、3级合金钢螺栓、螺钉和螺柱(以下简称1、2、3级螺栓、螺钉和螺柱)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和检查的适用性、在室温和高温下的试验方法和标志与包装。
注1: 产品尺寸按相应产品标准或图纸规定。
本文件适用于1、2、3级螺栓、螺钉和螺柱:
a) 由合金钢制造的;
b) 符合GB/T 192和GB/T 196规定的普通螺纹;
c) 粗牙螺纹M5~M64,细牙螺纹M8×1~M64×4;
d) 符合GB/T 193规定的直径与螺距组合;
e) 符合GB/T 197、GB/T 9145规定的公差。
本文件不适用于紧定螺钉及类似的不受拉力的螺纹紧固件(见GB/T 3098.3)。
本文件未规定以下性能要求:
——可焊接性;
——耐腐蚀性;
——耐剪切应力;
——扭矩夹紧力性能;
——耐疲劳性。
其他堆型核电厂用1、2、3级合金钢螺栓、螺钉和螺柱也可参考使用本文件。
注2: 按本文件生产的紧固件适用的最高使用温度为370 ℃。当使用温度超过370 ℃,建议使用者向有关方面专家咨询。
本文件规定了压水堆核电厂用1、2、3级碳钢和合金钢螺母(以下简称1、2、3级螺母)的技术要求、在室温(10 ℃~35 ℃)下的试验方法和标志与包装。
注1:产品尺寸按相应产品标准或图纸规定。
本文件适用于1、2、3级碳钢和合金钢螺母:
a)由碳钢或合金钢制造的;
b)符合GB/T 192和GB/T 196规定的普通螺纹;
c)粗牙螺纹M5~M64,细牙螺纹 M8×1~M64×4;
d)符合GB/T 193规定的直径与螺距组合;
e)符合GB/T 197、GB/T 9145规定的公差。
本文件未规定以下性能要求:
——有效力矩型螺母锁紧性能(见GB/T 3098.9);
——扭矩夹紧力性能(试验方法见GB/T 16823.3);
——可焊接性;
——耐腐蚀性。
其他堆型核电厂用1、2、3级碳钢和合金钢螺母也可参考使用本文件。
注2:按本文件生产的紧固件适用的最高使用温度为370 ℃。当使用温度超过370 ℃, 建议使用者向有关方面专家咨询。
本文件规定了压水堆核电厂用1、2、3级不锈钢螺栓、螺钉和螺柱(以下简称1、2、3级不锈钢螺栓、螺钉和螺柱)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和检查的适用性、在室温和高温下的试验方法和标志与包装。
注1: 产品尺寸按相应产品标准或图纸规定。
本文件适用于1、2、3级不锈钢螺栓、螺钉和螺柱:
a) 由奥氏体不锈钢(固溶状态和冷作硬化状态)、马氏体不锈钢或沉淀硬化不锈钢制造的;
b) 符合GB/T 192和GB/T 196规定的普通螺纹;
c) 粗牙螺纹M5~M64,细牙螺纹M8×1~M64×4;
d) 符合GB/T 193规定的直径与螺距组合;
e) 符合GB/T 197、GB/T 9145规定的公差。
本文件不适用于紧定螺钉及类似的不受拉力的螺纹紧固件(见GB/T 3098.3)。
本文件未规定以下性能要求:
——可焊接性;
——耐腐蚀性;
——耐剪切应力;
——扭矩夹紧力性能;
——耐疲劳性。
其他堆型核电厂用1、2、3级不锈钢螺栓、螺钉和螺柱也可参考使用本文件。
注2: 按本文件生产的紧固件适用的最高使用温度为370 ℃。当使用温度超过370 ℃,建议使用者向有关方面专家咨询。
本文件规定了压水堆核电厂用1、2、3级不锈钢螺母(以下简称1、2、3级不锈钢螺母)的技术要求、在室温(10 ℃~35 ℃)下的试验方法和标志与包装。
注1: 产品尺寸按相应产品标准或图纸规定。
本文件适用于1、2、3级不锈钢螺母:
a) 由奥氏体不锈钢(固溶状态)、马氏体不锈钢或沉淀硬化不锈钢制造的;
b) 符合GB/T 192和GB/T 196规定的普通螺纹;
c) 粗牙螺纹M5~M64,细牙螺纹M8×1~M64×4;
d) 符合GB/T 197、GB/T 9145规定的公差;
e) 符合GB/T 193规定的直径与螺距组合;
f) 任何形状的。
本文件未规定以下性能要求:
——有效力矩型螺母锁紧性能(见GB/T 3098.9);
——可焊接性。
其他堆型核电厂用1、2、3级不锈钢螺母也可参考使用本文件。
注2: 按本文件生产的紧固件适用的最高使用温度为370 ℃。当使用温度超过370 ℃,建议使用者向有关方面专家咨询。
本文件规定了需方在没有事先协议的情况下使用的检查程序,并规定了当需方和供方之间无法达成协议或对技术规范符合性有争议时,检查批接收或拒收的仲裁验收程序。
本文件适用于制造商交付或拟交付的,核电厂使用的属于安全重要物项的螺栓、螺钉、螺柱和螺母等的检查验收。
本文件规定了由碳钢或合金钢制造,符合GB/T 3098.1和GB/T 3098.2规定性能等级的螺栓、螺钉、螺柱和螺母组合的栓接连接用平垫圈,在环境温度为10 ℃~35 ℃条件下进行测试时的机械和物理性能。
注1:这些类型的平垫圈也可以与其他紧固件一起使用,如自攻螺钉。
在环境温度为10 ℃~35 ℃的条件下测试时,符合本文件要求的平垫圈在高温和/或低温下,它们可能无法保持规定的机械和物理性能。
注2:符合本文件要求的平垫圈适用的使用温度为-50 ℃~+150 ℃。当使用温度超过-50 ℃~+150 ℃,甚至高达+300 ℃时,建议使用者向有关方面专家咨询。
本文件适用于符合以下规定的由碳钢或合金钢制造、厚度为0.2 mm~12 mm的平垫圈及组合件用平垫圈:
——平垫圈(有或没有花纹、肋或倒角);
——方形平垫圈;
——方孔平垫圈;
——异形平垫圈。
本文件未规定以下性能要求:
——耐腐蚀性;
——可焊接性。
本文件界定了紧固件控制、检查、交付、验收和质量相关术语和定义。
本文件界定的术语主要适用于与GB/T 90.1、GB/T 39310和GB/T 90.3一起使用。
本文件规定了方头螺栓的型式尺寸、技术条件和标记。
本文件适用于螺纹规格为M10~M48、产品等级为C级的方头螺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