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Z/T 229的本部分规定了工作场所生产性噪声作业的分级原则、分级方法。
本部分适用于各类存在生产性噪声作业的分级管理。
本标准规定了放射性心脏损伤诊断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事故性照射所致心脏损伤的患者,其他受照人员可参照执行。
本标准规定了医用电子加速器(以下简称加速器) 用于临床治疗时的放射防护要求,包括基本要求、加速器的放射防护性能要求、治疗室防护和安全操作要求、质量控制要求及其监测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标称能量在50 MeV 以下的医用电子加速器的生产和使用。
GBZ/T 201 的本部分给出了电子直线加速器(以下称加速器)放射治疗机房的剂量控制要求,辐射屏蔽的剂量估算与检测评价方法。
本部分适用于30 MeV以下的加速器放射治疗机房。
本部分不适用于手术中加速器电子线治疗的机房。
本标准规定了慢性放射性甲状腺炎、放射性甲状腺功能减退症、放射性甲状腺良性结节和放射性甲状腺癌的诊断。
本标准适用于职业性受电离辐射照射人员,非职业性受照人员也可参照本标准进行诊断。
本标准规定了放射性核素过量摄入所致内照射放射病的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
本标准适用于事故照射、应急照射后受到内照射的放射工作人员。在医疗照射以及核战争等情况下的受照人员,也可参照此标准进行诊断和处理。
GBZ/T 240的本部分规定了体外哺乳动物细胞基因突变试验的目的、试验概述、试验方法、数据处理与结果评价、评价报告和结果解释。
本部分适用于检测化学品引起的体外哺乳动物细胞基因突变。
GBZ/T 240的本部分规定了哺乳动物骨髓嗜多染红细胞微核试验的目的、试验概述、试验方法、数据处理与结果评价、评价报告和结果解释。
本部分适用于检测化学品的致突变作用。
GBZ/T 240的本部分规定了体内哺乳动物骨髓细胞染色体畸变试验的目的、试验概述、试验方法、数据处理与结果评价、评价报告和结果解释。
本部分适用于检测化学品对骨髓细胞的遗传毒性。
GBZ/T 240的本部分规定了哺乳动物精原细胞/初级精母细胞染色体畸变试验的目的、概述、试验方法、数据处理与结果评价、评价报告和结果解释。
本部分适用于检测化学品对整体哺乳动物精原细胞/初级精母细胞染色体的损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