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提出了β外照射和β放射性核素皮肤污染所致皮肤剂量和有效剂量的估算规范。
本标准适用于β职业外照射和β皮肤污染所致的皮肤剂量和有效剂量估算。放射性核素敷贴治疗中的β剂量估算可参考本标准推荐的方法。
本标准规定了职业性皮肤病诊断及处理原则。
本标准适用于职业活动中接触有害因素引起的皮肤及其附属器的疾病。
本标准规定了职业性急性环氧乙烷中毒的诊断和处理原则。
本标准适用于职业活动中接触环氧乙烷引起急性中毒的诊断与处理。
本标准规定了职业性急性百草枯中毒的诊断原则、诊断分级及处理原则。
本标准适用于职业性急性百草枯中毒的诊断及处理。
本标准规定了职业性苯中毒的诊断、诊断书写格式及处理原则。
本标准适用于职业活动中由于接触苯引起中毒的诊断及处理。接触含苯的工业用甲苯、二甲苯等化学物所引起的苯中毒可采用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职业性急性化学物中毒诊断及处理原则。
本标准适用于在职业活动中由于接触化学物所引起的急性中毒的诊断及处理。
本标准规定了职业性急性中毒性肾病的诊断原则、诊断分级及处理原则。
本标准适用于职业性急性中毒性肾病的诊断及处理。
本标准规定了职业性砷中毒的诊断原则、诊断和处理原则。
本标准适用于接触砷及其化合物引起的职业性砷中毒(不包括急性砷化氢中毒)的诊断及处理。
本标准规定了职业性慢性化学物中毒性周围神经病的诊断原则、诊断分级及处理原则。
本标准适用于在职业活动中由于化学物慢性中毒所引起的周围神经病的诊断及处理。
本标准规定了医用X射线计算机断层摄影装置(简称 CT)的防护性能、机房防护设施和安全操作的放射防护要求及检测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CT使用中的防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