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输血(液)器具用聚氯乙烯塑料(以下简称“PVC塑料”)的要求、试验方法、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聚氯乙烯树脂为主体,采用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酯(DEHP)增塑剂以及环氧大豆油和/或环氧亚麻籽油及其他必要的添加剂,经共混改性,用于制造一次性使用的输血(液)袋、输血(液)导管、配件的PVC塑料。
本标准规定了慢回弹软质聚氨酯泡沫塑料的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本标准适用于自由发泡制得的块状、片状和条状或切割成型的慢回弹软质聚氨酯泡沫塑料,也适用于模塑制得的慢回弹软质聚氨酯泡沫塑料。
本标准规定了聚丙烯再生改性专用料的分类与命名、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和随行文件、包装、运输和贮存等。
本标准适用于工业产品和生活日常用品等来源的,经过回收、改性的聚丙烯类材料。
本标准规定了汽车用长玻璃纤维增强聚丙烯(PP)专用料的术语和定义、分类与命名、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聚丙烯为基体,加入连续玻璃纤维和其他添加剂,采用挤出牵引工艺制备的汽车用长玻璃纤维增强聚丙烯(PP)专用料(以下简称产品)。
本标准规定了以聚乳酸(polylactic acid,PLA)和聚丁二酸丁二酯(polybutylene succinate,PBS)复合材料为主要过滤材料制备的空气过滤网板(以下简称“过滤板”)的术语和定义、代号及标识、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保质期。
本标准适用于以PLA/PBS复合材料纤维为主要过滤材料制备的空气过滤板。
本标准规定了汽车用丙烯腈丁二烯苯乙烯(ABS)专用料的分类与命名、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和随行文件、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以ABS为基体,加入耐热剂和(或)其他助剂等,通过熔融共混制成的,主要用于汽车内饰件、外饰件和功能件的ABS专用料。
本标准规定了悬浮法通用型聚氯乙烯树脂的分类、要求、采样、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悬浮法生产的通用型聚氯乙烯树脂。本体法生产的通用型聚氯乙烯树脂亦可参照使用。
本标准规定了瓶用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酯(PET)树脂的术语和定义、产品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和随行文件、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以精对苯二甲酸、乙二醇为主要原料,采用直接酯化连续缩聚或间歇缩聚生产的均聚PET树脂,以及以精对苯二甲酸、乙二醇及间苯二甲酸为主要原料,采用直接酯化连续缩聚或间歇缩聚生产的共聚PET树脂。
本标准规定了软质三聚氰胺泡沫塑料材料的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工业用软质三聚氰胺泡沫塑料材料。
1.1 GB/T 37194的本部分规定了热塑性聚苯硫醚材料分类基础的命名系统。
1.2 不同类型的聚苯硫醚塑料依据下列指定的特征性能的值及特定用途和/或加工方法、重要性能、添加剂、着色剂、填料以及增强材料为基础的分类系统加以区分:
a)〓〖WB〗熔体质量流动速率或熔体黏度;
b)〓〖DW〗密度;
c)〓〖DW〗拉伸模量。
〖STFZ〗1.3〓〖ST〗GB/T 37194的本部分适用于所有PPS材料。
它适用于粉末状、颗粒状或小球状,未经改性的或经着色剂、添加剂、填料和增强材料等改性的材料。
〖STFZ〗1.4〓〖ST〗具有相同命名的材料并不一定具有同样的性能。本部分没有提供工程数据,性能数据或由指定材料的特定用途和/或加工方法所要求的加工条件的数据。
需要时,可按ISO 280782中规定的试验方法确定这些附加性能。
〖STFZ〗1.5〓〖ST〗为了说明某种热塑性材料的特殊用途或者保证加工的重现性,可使用字符组5给出附加要求(见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