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规定了变形铝及铝合金的产品分类、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等级、技术要求、能耗统计范围和计算方法。本文件适用于一般工业用变形铝及铝合金铸锭、板材、带材、箔材、管材、棒材、型材、线材、锻件生产企业的单位产品能源消耗(以下简称能耗)计算、考核,以及新建项目的能耗控制。本文件不适用航空、航天等特殊领域以及粉末冶金、喷射成型等特殊工艺制作的铝及铝合金产品的能耗计算和考核。
本文件规定了显示器的能效限定值、能效等级、能效计算及测试方法。本文件适用于屏幕对角线尺寸不小于40 cm,以交流或直流方式供电,以液晶(LCD)和有机发光二极管(OLED)为显示方式的平面和曲面的普通用途和商用显示器。本文件适用于以交流或直流方式供电,以发光二极管(LED)为显示方式,像素间距大于0.30 mm且不大于2.60 mm、最大亮度不大于3 000 cd/m2的LED一体化显示终端。本文件不适用于:a)〓在电视节目拍摄、制作和播出等环节进行图像评价的专业用途监视器;b)〓双屏显示器;c)〓工业设备用、医疗设备用、电影放映用、虚拟现实(VR)、增强现实(AR)、融合现实(MR)、扩展现实(XR)和液晶控制台(KVM/KMM)等专业用途显示器和仅作为配件使用的显示产品;d)〓仅支持以电池方式供电的显示器。
本文件规定了有色重金属冶炼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等级、技术要求、统计范围和计算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以下有色重金属铜、锌、铅、镍、锡、锑、再生铅、钴及铋冶炼企业能耗的计算、考核,以及对新建及改扩建项目的能耗控制。
a) 以铜精矿、粗铜、杂铜(包括黑铜、再生铜合金原料、再生铜原料、分拣除杂后的其他含铜物料等)为原料的铜冶炼企业。不适用于处理含铜危险废物(如含铜污泥、含铜烟尘)的铜冶炼工艺、含铜物料浸出电积工艺和含铜矿石直接堆浸工艺。
b) 以锌精矿、铅锌混合精矿、含锌二次资源为原料的锌冶炼企业。
c) 以铅精矿、粗铅为主要原料的铅冶炼企业,以及以粗铅为原料的铅电解精炼企业。不适用于密闭鼓风炉(ISP法)炼锌综合回收铅工艺和以冶炼废渣为主要原料的回收铅的生产企业。
d) 处理硫化镍精矿的镍熔炼、镍精炼企业。不适用于以氧化镍矿为原料的镍冶炼企业。
e) 以锡精矿为主要原料的锡冶炼企业。不适用于以综合回收为主的锡冶炼企业。
f) 以硫化锑精矿、硫氧混合锑精矿和脆硫铅锑精矿为原料采用鼓风炉粗炼工艺和以硫化锑、硫氧混合锑低品位矿(锑品位为10%~20%)为原料采用平炉粗炼工艺的锑冶炼企业。
g) 以废铅酸蓄电池、金属态铅废料为原料的火法再生铅冶炼企业。
h) 以硫化钴铜矿、粗碳酸钴、粗氢氧化钴、白合金、电池废料以及镍冶炼钴渣等为原料的钴冶炼企业。
i) 以硫化铋精矿、氧化铋精矿为原料的铋冶炼火法、湿法冶炼企业。
本文件提供了水泥和煤炭行业企业能源管理绩效评价的总则、评价内容及评价报告方面的指导。本文件适用于通用硅酸盐水泥生产企业、煤炭井工开采企业、煤炭露天开采企业、选煤企业开展能源管理绩效评价。
本文件规定了普通照明用荧光灯的能效等级、能效限定值及试验方法。本文件适用于如下类型的荧光灯:--额定电压220 V、频率50 Hz交流电源,采用螺口灯头或卡口灯头,把控制启动和稳定燃点部件集成一体,额定功率为3 W~60 W的自镇流荧光灯和额定功率为10 W~60 W的自镇流无极荧光灯;--工作于交流电源频率带启动器的线路且能工作于高频线路,以及工作于高频线路的预热阴极灯(以下简称双端荧光灯);--具有预热式阴极的单端荧光灯;--额定功率为30 W~400 W的单端无极荧光灯。本文件不适用于带罩的自镇流荧光灯。
本文件规定了铁合金单位产品能源消耗(以下简称能耗)限额等级、技术要求、统计范围和计算方法。本文件适用于铁合金矿热炉生产的硅铁、电炉高碳锰铁(限于采用无熔剂法冶炼工艺生产的高碳锰铁)、锰硅合金、低碳锰硅合金、高碳铬铁、炉料级铬铁和铁合金精炼电炉生产的微碳锰铁、中(低)碳铬铁及铁合金高炉生产的高炉锰铁等9个品种的单位产品能耗的计算、考核,以及新建、改扩建项目的能耗控制。
本文件规定了电解铝和氧化铝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等级、技术要求、统计范围和计算方法。本文件适用于电解铝和氧化铝单位产品生产能耗的计算、考核,以及对新建、改扩建项目的能耗控制。
本文件规定了交流接触器(以下简称接触器)的能效等级、能效限定值、抽样、试验和计算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额定频率为50 Hz、主电路额定工作电压为1 000 V及以下,额定工作电流为6 A~630 A,接触器的额定控制电源电压为交流400 V及以下,使用类别为AC3的三极机电式、直动式的整体式接触器。
本文件不适用于外加节电装置、家用和类似用途的接触器及半导体接触器(固态接触器)。
注: 本文件中所述“直动式”指触头系统和电磁系统均为直动式的产品。
本文件规定了潜水电泵的能效等级、能效限定值和试验方法。本文件适用于小型潜水电泵、大中型潜水电泵、污水污物潜水电泵、井用潜水电泵、混流潜水电泵。
本文件规定了铝用炭素单位产品生产的能耗限额等级、技术要求、统计范围和计算方法。本文件适用于铝电解用预焙阳极、石墨质阴极炭块、石墨化阴极炭块和阴极糊生产能源消耗的计算与考核评定,以及新建、改扩建项目能源消耗的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