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界定了工业余能相关术语,规定了工业余能的分类和评价方法。本标准适用于工业余能资源的评价。
GB/T 36160的本部分规定了以气体或者液体燃料为主的分布式冷热电能源系统动力单元的分类组成、选型设计、运行和管理。本部分适用于采用气体或者液体燃料为原动力的分布式冷热电能源系统动力单元的选型 、设计优化和运行管理。
本标准规定了工业锅炉水处理设施分类、运行效果、日常水质监测、运行效果定期检验与评价。本标准适用于额定出口蒸汽压力小于3.8 MPa,且以水为介质的固定式蒸汽锅炉、汽水两用锅炉和热水锅炉的水处理设施。
本标准规定了煤矸石烧结砖隧道窑余热利用的术语和定义、余热利用范围和分类、余热利用技术要求及运行管理。本标准适用于煤矸石烧结砖隧道窑的余热利用。
本标准规定了空气调节器用全封闭型电动机压缩机(以下简称压缩机)的能效限定值、能效等级、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本标准适用于名义工况下输入功率不大于5 000 W、房间空气调节器用全封闭型转子式压缩机和涡旋式压缩机。仅用作房间空气调节器修理配件的压缩机不适用于本标准,其他类似用途压缩机可参照使用。
本标准规定了油田企业节能量的计算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油田企业节能量的计算。
本标准规定了铁合金单位产品能源消耗(以下简称能耗)限额的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统计范围、计算方法。本标准适用于铁合金矿热炉生产的硅铁、电炉高碳锰铁(仅限于采用无熔剂法或少熔剂法冶炼工艺生产的高碳锰铁)、锰硅合金、高碳铬铁及铁合金高炉生产的高炉锰铁等5个品种的单位产品能耗的计算、考核,以及新建、改扩建项目的能耗控制。
本标准规定了炭素制品及其主要生产工序单位产品能源消耗(以下简称能耗)限额的技术要求、统计范围、计算方法。本标准适用于石墨电极(普通功率石墨电极、高功率石墨电极、超高功率石墨电极)、炭电极和炭块(石墨质炭块、半石墨质炭块、微孔炭块)以及炭素生产主要工序(焙烧和石墨化工序)单位产品能耗的计算、考核以及新建设备的能耗控制。
本标准规定了工业锅炉系统节能设计、锅炉选型、汽水系统及设备选型、燃料和灰渣的储运系统及设备选型、风烟系统及设备选型、余热回收、设备和管道保温、热工检测与控制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以水为介质、单台锅炉额定出口蒸汽压力为0.1 MPa~3.8 MPa、额定蒸汽温度小于或等于450 ℃、最大连续蒸发量1 t/h~75 t/h的工业蒸汽锅炉系统以及单台锅炉额定热功率为0.7 MW~174 MW、 额定出口温度不大于180 ℃的工业热水锅炉系统。
本标准不适用于生物质锅炉、余热锅炉、垃圾焚烧锅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