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手工测量储罐或其他储油容器内石油和液体石油产品液位或相应体积所需设备的种类和技术条件。
本标准适用于手工液位测量设备的设计、制造和使用选型。
本标准规定了使用实验室间歇蒸馏仪器定量测定常压下石油产品蒸馏特性的方法。本标准包括手动仪器和自动仪器的测定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馏分燃料如天然汽油(稳定轻烃)、轻质和中间馏分、车用火花点燃式发动机燃料、航空汽油、喷气燃料、柴油和煤油,以及石脑油和石油溶剂油产品。本标准不适用于含有较多残留物的产品。
注: 用于建立本方法精密度的样品其残留物体积分数均不大于2%。
本标准规定了用已恒重的定量滤纸或微孔玻璃过滤器过滤试样来测定石油和石油产品及添加剂中机械杂质的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测定石油、液态石油产品和添加剂中的机械杂质。
本标准不适用于润滑脂和沥青。
本标准描述评估自动取样系统总不确定度的数学方法,适用于测定管输石油液体中水含量的自动取样系统。
通过统计学方法,对“抽取”式自动取样系统中定义的一系列独立分变量的各项系统不确定度和随机不确定度进行合成,该数学模型能评估其总不确定度(允差)。
水含量测定允差作为取样次数、水含量和含水分析次数的函数,在本标准中都以图表的形式进行了汇总,如图6~图11所示。
1.1 本标准规定了用宾斯基-马丁闭口闪点试验仪测定可燃液体、带悬浮颗粒的液体、在试验条件下表面趋于成膜的液体和其他液体闪点的方法。本标准适用于闪点高于40 ℃的样品。
1.1 本标准规定了用能量色散X射线荧光光谱法测定石油和石油产品中的硫含量的试验方法。本标准适用于测定包括柴油、石脑油、煤油、渣油、润滑油基础油、液压油、喷气燃料、原油、车用汽油、和其他馏分油在内的碳氢化合物中的硫含量。另外,对于其他产品的硫含量,如M85和M100,用本标准也可以进行分析。测定的硫含量范围(质量分数)从0.015 0%到 5.00%。 1.2 本标准采用国际单位制(SI)单位。硫含量的质量分数以%表示。 1.3 本标准涉及某些有害的材料、操作和设备。但并未对与此有关的所有安全问题提出建议。因此,用户在使用本标准之前有必要建立适当的安全防范措施,并确定适当的管理制度。对于一些特殊的预防说明见第7章。
1.1 本标准规定了单相及室温条件下液态的、适当加热呈液态的或者可溶于烃类溶剂的石油和石油产品总硫含量的测定方法。本标准适用于测定柴油、喷气燃料、煤油、其他馏分油、石脑油、渣油、润滑油基础油、液压油、原油、车用汽油、含醇汽油和生物柴油。 1.2 用ASTM D6259统计过程计算出本标准的合并测定极限值为3 mg/k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