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评价石油产品铜腐蚀程度的试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测定车用汽油、航空汽油、喷气燃料、溶剂油、煤油、柴油、馏分燃料油、润滑油和天然汽油或在37.8 ℃时蒸气压不大于124 kPa的其他烃类对铜的腐蚀程度。
本标准规定了采用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仪(ICPOES)测定车用汽油中硅含量的试验方法。本标准适用于测定硅含量为1.0 mg/kg~50.0 mg/kg的车用汽油(含氧化合物体积分数不超过15%),例如含甲基叔丁基醚的车用汽油、车用甲醇汽油(M15)和车用乙醇汽油(E10)。对于硅含量高于50.0 mg/kg的车用汽油样品,可经更高比例异辛烷稀释后按照本标准方法测定,但其精密度暂未统计。采用本标准进行检测时,车用汽油中的某些元素如硫、铅、铁、锰、磷和氯,不会对硅含量测定结果造成干扰影响。
本标准规定了采用蒸馏法测定石油产品中水含量的方法。本标准适用于石油产品、焦油及其衍生产品,水含量的测定范围为不大于25%。本标准可以测定水含量超过25%的试样,但其精密度未被考查过。若试样中存在挥发性水溶性物质,将被作为水测出。
本标准规定了用CFR辛烷值试验机测定汽油辛烷值(研究法)的试验方法。本标准适用于点燃式发动机燃料研究法辛烷值的测定,不适用于主要由含氧化合物组成的燃料及其燃料组分。注: 辛烷值范围在0~120之间,但本标准的有效研究法辛烷值测定范围为40~120。车用火花点燃式发动机的市售燃料研究法辛烷值范围在88~101之间,通过汽油调合组分或其他液体物质的试验可得到不同等级的研究法辛烷值。本标准操作条件的数值以[SI]国际单位制单位表示,括号中英制单位表示值以供参考,对于标准CFR发动机技术要求以英制单位表示。
本标准规定了从固定罐、铁路罐车、汽车罐车、船舶、桶、听、泵送液体管线或加油机油枪采集液体或半液体烃类、油罐残留物和沉积物样品的手工取样法。
本标准适用于在常压或接近常压的油罐中储存的或管线输送的,在常温到200 ℃范围内以液体形式储运的石油产品、原油及中间产品的取样。
本标准不适用于属于其他标准研究对象的特殊石油产品的取样,例如电绝缘油(IEC 60475)、液化石油气(SH/T 0233)、液化天然气(GB/T 20603)以及气态天然气(GB/T 13609)。
本标准包括了现有的取样方法和正在使用的设备类型。对于后续出现的新设备,只要能按本标准的要求和方法进行取样,则也可用于本标准。
注:本标准可能也适用于多数非腐蚀性的液体化工产品的取样,但应严格遵守这些液体化工产品对应的安全措施。
本标准建立了石油产品、润滑剂及相关产品的通用分类体系。
本标准定义了石油产品、润滑剂及相关产品的类别及名称。
该分类体系的准则适用于各类产品,所涉及的各类产品的分类将在有关标准中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