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规定了木材加工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监测和监督管理要求。本文件适用于木材加工行业现有企业或生产设施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木材加工行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工程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及其投产后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
本文件规定了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控制、监测和监督管理要求。本文件适用于施工场地扬尘的排放管理,以及施工场地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工程设计涉及的扬尘排放管理。
本文件规定了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监测、达标判定和监督管理等有关要求。本文件适用于现有印刷工业企业或生产设施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新建、改建、扩建印刷工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工程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排污许可证核发及其投产后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
本文件规定了工业涂装工序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监测、达标判定和监督管理要求。本文件适用于现有企业工业涂装工序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工业涂装工序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排污许可证核发及其投产后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本文件不适用于家具制造业、汽车制造业、汽车零部件制造业、工程机械和钢结构行业及船舶制造业中工业涂装工序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
本文件规定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的控制要求、监测要求、达标判定以及实施与监督。本文件适用于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的排放管理,以及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排污许可证核发及其投产后的污染物排放管理。
本文件规定了高速公路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档案管理的总体原则和要求、项目档案工作职责、制度规范建设、项目文件形成、项目文件收集、项目文件整理、项目竣工图的编制、项目文件的审查与归档、项目档案的汇总与移交、项目档案登记、项目档案专项验收。本文件适用于江苏省境内新建、改建和扩建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独立桥梁、独立隧道项目以及其他公路建设项目可参照执行。
本文件规定了河湖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以下简称“管理范围”)的划界、测绘、桩牌、数据处理、质量检测与评定、验收等。本文件适用于县(市、区)乡(镇)级以上河道、水库、省湖泊保护名录的湖泊,灌区工程的干支渠,水闸、泵站、水电站、海堤等水利工程管理范围的划定,包括新、改、扩建工程。其他河湖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的划定可参照执行。
本文件规定了富硒土壤调查的调查总则、调查工作流程和要求、调查报告编制的相关技术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富硒土壤调查及富硒产业开发利用潜力评价。
本文件规定了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的技术要求、精度指标、方法路径、成果表达和质量检查。
本文件适用于在新建、改建、扩建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等工程建设项目(不包括特殊工程和交通、水利、能源等领域的重大工程)中采用“多测合一”方式开展的各环节测绘业务。
本文件规定了高速公路施工质量的总体要求,原材料及路用产品质量检查标准,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涵工程、隧道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声屏障工程、房建工程施工质量检查项目、技术要求、检查频率及检查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高速公路工程施工单位自检、监理单位及建设单位抽检使用。[交(竣)工验收按照交通运输部行业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