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医用X射线诊断机房的屏蔽防护目标、防护要求和防护检测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医用X射线诊断机房的卫生防护与检测评价。
模拟定位设备所在机房的卫生防护检测和评价参照本标准执行。
本标准规定了空气调节系统(以下简称“系统”)节能运行和管理技术要求的节能管理要求和节能运行措施。
本标准适用于上海市一般工业和民用建筑以电驱动压缩机的蒸气压缩循环冷水(热泵)机组的集中式和半集中式空气调节系统(不包括直膨式空气调节系统),特殊的空气调节系统可参照执行。
本标准规定了数字减影血管造影(digital subtraction angiography, DSA)X射线设备质量控制检测要求、项目与方法、结果评价及处理、记录和资料。本标准适用于数字减影血管造影X射线设备(简称DSA机)的质量控制检测,包括验收检测、状态检测及稳定性检测。本标准不适用于DSA机生产过程中的质量控制以及与DSA机配套使用的影像显示系统和硬拷贝系统。
本标准规定了实木复合地板单位产品能源消耗(以下简称能耗)限额的技术要求、统计范围、计算原则和方法、节能管理与措施。
本标准适用于实木复合地板生产企业单位合格产品能耗的计算与考核,以及对新建及改扩建项目的能耗控制。
本标准规定了集成电路封装过程(不包括测试过程)的单位产品能源消耗(以下简称能耗)限额的技术要求、统计范围、计算方法、节能管理与措施。
本标准适用于集成电路封装企业单位产品能耗的计算与考核,以及对新建、扩建项目的能耗控制。
本标准不适用于集成电路模块封装、智能卡封装、存储卡封装企业。
本部分规定了上海市数据共享交换平台的建设要求、运行管理要求和部门相关职责等内容。
本部分适用于上海市数据共享交换平台的建设和运行管理工作。
本部分规定了上海市数据共享交换平台的接入技术要求和接入流程要求,包括接入方式、接入要求、接入准备、部门接入和区接入等内容。
本部分适用于上海市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各相关单位的接入工作。
本标准规定了上海市公共数据“三清单”(以下简称“三清单”)的元素、“三清单”的管理要求,明确了相关单位的管理职责。
本标准适用于上海市公共数据 “三清单”的编制和维护工作。
本标准规定了数据中心节能设计相关的基本规定、选址与总平面布局、建筑与建筑热工、信息系统节能、通风与空气调节、电气系统、给水与排水以及自动控制系统与能耗监测系统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主机房面积大于200 m2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数据中心的节能设计,也适用于数据中心的节能改造设计。
本标准规定了互花米草(Spartina alterniflora Loisel.)生态控制的相关技术,包括治理目标、治理原则、治理策划、治理措施、评价与管理等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上海地区滨海盐沼湿地中的互花米草综合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