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测定林业生物质原料中不可溶性糖含量的术语和定义、原理、试剂和材料、仪器设备、样品制备、试验步骤、试验数据处理、精密度要求和试验报告。本标准适用于林业生物质原料中不可溶性糖含量的测定。当进样量为20 μL时,本方法的检出限(信噪比S/N≥3)分别为:葡萄糖8 mg/L、木糖14 mg/L、阿拉伯糖28 mg/L、半乳糖10 mg/L、甘露糖16 mg/L。
本标准规定了林业生物质原料中淀粉测定的术语和定义、原理、试剂、溶液配制、仪器设备、操作步骤、结果处理和表述、重复性。本标准适用于包括林产品(如木材、竹材、藤材等)、林业剩余物(如枝丫、锯末、木屑、梢头、板皮和截头、果壳和果核等采伐剩余物和加工剩余物)等在内的林业生物质原料中淀粉的测定。
本标准规定了与林业生物质原料经预处理后不溶固体含量测定方法有关的术语和定义、原理、采样方法和试样制备、试剂与仪器、结果计算、精密度和试验报告。本标准适用于林业生物质预处理后的悬浮液原料不溶固体含量测定。
本标准规定了林业生物质原料的样品处理的术语和定义、样品处理总则、试剂与材料、仪器与设备、样品处理方法(A、B、C)、样品储存和试验报告。
本标准适用于林业生物质原料样品处理。
本标准规定了林业生物质原料抽提物含量的测定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木材、竹材、藤材、农作物秸秆等植物原料中抽提物含量的测定。
本标准规定了林业生物质原料中多糖及木质素含量的测定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木材、竹材、藤材、农作物秸秆等植物原料内多糖和木质素的定量分析。
本标准规定了林业生物质原料取样的术语和定义、取样总则、取样工具及设备、取样技术以及样品标记、包装和运送。
本标准适用于颗粒度不超过200 mm的林业生物质原料取样,林业生物质原料的容积密度、机械强度、粒度分布、含水率、化学成分、灰分含量、纯度等项目的一般分析试样的制备也可参照使用。
本标准规定了林业生物质原料总固体含量的测定方法。本标准适用于测定105 ℃下化学性质稳定的林业生物质原料,其中方法B不适用于测定体积密度小于0.1 g/cm3的林业生物质原料。
本标准规定了在给定条件下与纤维素酶活性测定方法有关的术语和定义、原理、试剂和材料、仪器与设备、标准曲线绘制、试样制备、测定步骤、结果计算、重复性要求、试验报告。本标准适用于林业生物质原料分析用纤维素酶活性的测定。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林业生物质原料中蛋白质含量的方法、试剂与材料、仪器与设备、分析步骤以及结果表述等。本标准适用于木材、竹材、藤材、树皮、树叶、果壳等林业生物质原料。本标准采用凯氏定氮法和杜马斯燃烧法等两种方法,前者是测定蛋白质含量的经典方法,适用于各种林业生物质原料;后者是一种快速测定蛋白质含量的高效方法,在批量快速检测林业生物质原料时推荐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