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检出限以及相对标准差(RSD)为Z%时的定量限评估程序。
本标准适用于忽略校准误差情况下实验室间或实验室内的检出限和定量限评估。
本标准规定了建立感官特性参比样的基本原则和一般程序。
本标准适用于食品感官评价中感官特性参比样的建立,也适用于非食品消费品如化妆品、个人护理品、纺织品等进行感官评价时,感官特性参比样的建立。
本标准给出了食品感官质量控制应满足的基本要求,以及实施食品感官质量控制的一般程序。包括感官质量控制要素的描述、感官质量控制标样的建立、感官评价小组的组建、感官评价方法的选用和质量控制图的运用等。
本标准适用于食品企业进行产品感官质量控制,其他消费品企业也可参考使用。
本标准规定了废弃木质材料的分类原则和分类方法,并给出了各类废弃木质材料包含的有害生物及化学物质。
本标准适用于废弃木质材料的管理、回收利用及安全处理。
本标准规定了测量结果不确定度的四种评定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检测实验室的测量不确定度评定。
本标准规定了实验室检测方法假定无偏倚时,核查样品(CS样品)单次测量结果与参考量值(RQV)之差的包含区间计算。
注: 该计算来自于规定的第Ⅰ类错误率、检测方法使用的期间精密度标准差(sR′)、RQV的标准差(sRQV)、实验室
使用检测方法无偏的原假设、以及单次测量结果可能落在包含区间外概率的估计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统计控制状态下测量系统产生连续数值结果的正态模型描述和预测。
本标准规定了石油产品检测实验室建立和保持质量管理体系的要点。
本标准适用于石油产品检测实验室的质量控制和质量评估。
本标准规定了SSR分子标记鉴定马铃薯(Solanum tuberosum L.)品种的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马铃薯种薯真实性和纯度的检测。
本标准规定了确定两个产品的样品间感官特性强度是否存在可感觉到的感官差别或相似的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