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公共安全人脸识别应用中人脸图像技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公共安全领域人脸识别应用中人脸图像的采集、检测与存储,其他领域人脸识别应用可参照使用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公共安全指纹识别应用中采集设备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公共安全及其他相关领域指纹识别应用中采集设备的研制、生产、检测和运输等。
本标准规定了公共安全指纹识别应用中指纹图像技术指标和内容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公共安全领域及相关领域指纹识别应用中指纹图像的采集与存储。
本标准规定了公共安全指静脉识别应用中指静脉图像的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公共安全指静脉识别应用中指静脉图像的采集和存储。
本标准规定了公共安全领域视频监控联网视频信息以及控制信令信息安全保护的技术要求,包括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信息安全系统的互联结构、证书和密钥要求、基本功能要求、性能要求等技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公共安全领域视频监控系统的信息安全方案设计、系统检测、验收以及与之相关的设备研发与检测。
本标准规定了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应用的数字视音频压缩编码的解码过程。
本标准适用于公共安全领域的视音频实时压缩、传输、播放和存储等业务,其他需要视音频编解码的领域也可参考采用。
本标准规定了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系统(以下简称联网系统)的互联结构,传输、交换、控制的基本要求和安全性要求,以及控制、传输流程和协议接口等技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系统的方案设计、系统检测、验收以及与之相关的设备研发、生产。
本标准规定了入侵和紧急报警系统的构成与应用模式、安全等级、功能及性能要求、安全性要求、电磁兼容性要求、可靠性要求、环境适应性要求等,是设计、检测和验收入侵和紧急报警系统的基本依据。本标准适用于建筑物内、外部的入侵和紧急报警系统、单独的入侵报警系统以及单独的紧急报警系统;也适用于其他电子系统中所包含的入侵报警系统、紧急报警系统、入侵和紧急报警系统。
本标准规定了医院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基本要求、防护对象及防护要求、系统技术要求和检验、验收、运行、维护要求。本标准适用于二级(含)以上医院(包括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院、专科医院、康复医院、妇幼保健院等)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疾控中心、急救中心等其他医疗机构参照执行。
本标准规定了脉冲电子围栏系统的环境条件、型式、基本参数和技术要求、安装与验收、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运行、使用与维护。
本标准还规定了脉冲电子围栏系统主机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脉冲电子围栏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