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规定了地理信息权限动作词汇的语族树、权限动作类型,规定了权限数据字典的结构和语义描述方法,给出了地理信息权限数据字典、条头与文本元素的规则以及对注册和注册机构的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其他行业或团体对地理信息权限词汇的扩展。
本文件规定了实景影像数据产品质量检查与验收的基本要求、检验工作程序、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和质量评定。
本文件适用于实景影像数据产品的过程检查、最终检查和验收。
本文件规定了地下管线要素数据字典结构及内容、数据字典描述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地下管线数据的表述、建库、共享和应用。
本文件定义了本体开发的规则和指南,用于更好地支持语义网地理信息的互操作。网络本体语言(OWL)是本体所适用的语言。本文件定义了将地理信息标准中使用的UML静态视图建模元素转换为OWL,并进一步定义了基于通用要素模型的应用模式到OWL的转换规则。本文件不定义语义运算符和服务本体的规则,也不开发任何本体。
本标准规定了全息位置地图的数据要求、位置表达形式和位置框架数据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全息位置地图数据的组织和生产。
本文件规定了基础地理信息数据的基本要求以及矢量、栅格数据的具体质量要求及基础地理信息数据的质量评定方式。
本文件适用于基础地理信息数据的检查验收与质量评定。
本文件规定了工频磁场测量仪的一般要求、校准参数要求、校准条件、校准项目和校准方法、校准结果、校准间隔等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新制造、使用中和修理后的测量额定频率为50 Hz的工频磁感应强度的磁场测量仪的校准。
注: 测量工频电场强度的工频电场测量仪的校准方法见附录A。
本指导性技术文件规定了主题信息的内容组成和空间化集成模型。
本指导性技术文件适用于大数据的主题信息获取、组织、管理、分析和服务。
本标准规定了导航地理数据库的概念数据模型、逻辑数据结构和物理编码格式。给出了数据库可能具有的内容(要素、属性与关系),并说明如何表达这些内容、如何定义元数据。
本标准着重描述道路及与道路相关的信息,也包括智能交通系统(ITS)应用所需的其他相关信息,如:
示例1:ITS应用需要使用地址系统信息来说明地点及/或目的地。因此本标准将行政区划及邮政分区等信息作为重要内容之一。
示例2:地图显示是ITS应用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提高地图表达效果,本标准包含了土地覆盖、水体覆盖等信息。
示例3:兴趣点或服务信息是出行者关注的重要内容,本标准对其进行了描述。
本标准的典型应用领域是车载和便携式导航系统、交通管理中心或与道路管理系统相关的服务(如公共交通系统等)。
本标准适用于ITS应用和服务。其中概念数据模型不仅适用于ITS应用,也适用于其他相关应用。概念模型是独立于应用的,可以与其他地理数据库标准相融合。
本标准只规定地理数据的表示方法,不涉及数据的具体内容。在使用本标准的过程中,如果用户采用的电子地图数据内容与国家地图保密原则发生冲突,应首先遵守国家地图数据的保密原则。
本标准规定了移动互联下地理位置数据的内容、要求、描述以及数据关联描述。
本标准适用于公共服务需求的移动互联下地理位置数据及其关联描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