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数字测绘成果的质量元素及其应达到的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数字高程模型、数字正射影像图、数字栅格地图、数字线划图等数字测绘成果的检查验收与质量评定,也是对其进行技术设计与质量控制的基本依据。其他类型的数字测绘成果可参照使用。
本标准定义了描述地理信息时间特性的概念。本标准以现有的时间信息交换的信息技术标准为依据,提供用于定义时间要素属性、要素操作、要素关联和定义地理信息时间特性的元数据的基础。本标准主要考虑从现实世界抽象出来的地理信息时间特性,它强调有效时间,而不是事务处理时间。
本标准规定了基础地理信息城市数据库建设的总体要求以及数据库系统设计、建设、集成、安全保障与运行维护的内容和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基础地理信息城市数据库建设。其他包含有基础地理信息的数据库建设也可参照执行。
本标准从数学基础、数据内容、生产过程和数据认定4个方面规定了基础地理信息标准数据的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基础地理信息标准数据的生产、认定和使用。
本标准规定了矢量和栅格两种空间数据的交换格式。 本标准适用于矢量、影像和格网空间数据交换。
GB/T 20258的本部分规定了1∶500、1∶1 000、1∶2 000基础地理信息要素数据字典的内容结构与要素的描述。 本部分适用于1∶500、1∶1 000、1∶2 000比例尺基础地理信息数据的生产、建库、更新和维护。1∶500、1∶1 000、1∶2 000比例尺基础地理信息数据的分析应用与制图输出可参照执行。
GB/T 20258的本部分规定了1∶250 000、1∶500 000、1∶1 000 000基础地理信息要素数据字典的内容结构与要素的描述。 本部分适用于1∶250 000、1∶500 000、1∶1 000 000比例尺基础地理信息数据的生产、建库、更新和维护。1∶250 000、1∶500 000、1∶1 000 000比例尺基础地理信息数据的分析应用与制图输出可参照执行。
GB/T 20258的本部分规定了1∶25 000、1∶50 000、1∶100 000基础地理信息要素数据字典的内容结构与要素的描述。 本部分适用于1∶25 000、1∶50 000、1∶100 000比例尺基础地理信息数据的生产、建库、更新和维护。1∶25 000、1∶50 000、1∶100 000比例尺基础地理信息数据的分析应用与制图输出可参照执行。
本标准规定了基础地理信息要素分类与代码,用以标识数字形式的基础地理信息要素类型。 本标准适用于基础地理信息数据的采集、更新、管理、分发服务和产品开发,包括1∶500至1∶1000000比例尺的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的建设与应用,各种专业信息系统的基础地理信息公共平台建设,不同系统间的基础地理信息交换与共享,以及数字化测图、编图和地图更新等。
GB/T 20258的本部分规定了1∶5 000、1∶10 000基础地理信息要素数据字典的内容结构与要素的描述。 本部分适用于1∶5 000、1∶10 000比例尺基础地理信息数据的生产、建库、更新和维护。1∶5 000、1∶10 000比例尺基础地理信息数据的分析应用与制图输出可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