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定义了地理信息系列国家标准的专用标准概念,规定了专用标准的结构、标识及制定过程,给出了国家地理信息专用标准制定指南。
本标准适用于国家地理信息专用标准的制定和管理。行业、地方或企业等地理信息专用标准的制定和管理可参照执行。
本指导性技术文件描述了地理信息数据分发的基本业务流程与功能,提出了基于网络的地理信息数据分发基本要求,并给出了数据分发服务系统的参考功能。
本指导性技术文件适用于地理信息数据分发系统的设计、开发与应用。
本标准规定了城市坐标系统(城市平面坐标系统和高程系统)建设的基本原则、建设内容、布网方案、数据处理、坐标系统间的转换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城市平面坐标系统和高程系统的建设。
本标准规定了移动测量系统中惯性测量单元(IMU)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仪器的包装、标志、运输和贮存的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移动测量系统(机载、车载和船载等)中惯性测量单元(IMU)的设计、生产试验和检验。
本标准规定了城市地下空间设施的分类原则、编码方法与分类代码。
本标准适用于城市地下空间设施数据的获取、管理、交换、共享和服务。
本标准定义基于位置服务(LBS)的参考模型和概念框架,并且描述针对LBS应用实行互操作的基本原则。该概念框架涉及或包含了本体论、分类系统、设计模式和用UML表示的核心LBS服务抽象规范。本标准还对该概念框架与其他框架之间的关系、地理信息应用与服务以及客户端应用作了进一步说明。
本标准在ISO 19100系列国际标准和相关国家标准概念的基础上,描述地理数据产品规范的要求。本标准为编制数据产品规范提供帮助,使产品规范易于理解并能实现预期目的。
本标准规定了地理信息分类与编码规则,以及地理要素类的高位分类与代码。
本标准适用于对多源地理信息进行统一分类组织和编码。
本标准标识和定义用于地理信息服务接口的体系结构模式,并定义该体系结构模式与开放式系统环境(OSE)模型的关系。
本标准给出了地理信息服务分类,并在服务分类中给出地理信息服务的一系列实例。
本标准描述了如何创建平台无关的服务规范,以及如何派生出和该规范一致的平台相关的服务规范。
本标准分别从平台无关和平台相关两种角度,为选择与规范地理信息服务提供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