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农村综合服务社的基本原则、功能与项目构成、建设、管理和主要项目服务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农村综合服务社的建设、管理和经营服务活动。农村综合服务中心、乡村综合服务社(中心)、农村综合服务站、为农服务社等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本标准规定了体重控制保健服务的术语和定义、分类、基本要求、基础设施、人员管理、服务提供、专业技术、文件和记录、检查与服务质量评价、不合格服务的处置和服务改进、争议和投诉。本标准适用于为顾客提供非医疗性服务的体重控制保健服务组织及其经营场所。也可作为体重控制保健服务质量合格评定的参考依据。
本标准规定了技术转移服务的一般要求、通用流程、技术开发服务、技术转让服务、技术服务和技术咨询服务、技术评价服务、技术投融资服务、信息网络平台服务、服务评价与改进。本标准适用于技术转移服务活动。除本标准规定的服务类型外,其他技术转移服务可参照执行。
本标准规定了通过网络零售消费品的基本信用要求。本标准适用于自营型网络零售网站和第三方网络零售平台及平台上商家的诚信自律和信用评价,其他类型网络零售可参考采用。
本标准规定了母婴保健服务机构及其经营场所的术语、定义、分类、基本要求、基础设施,以及场所人员管理、服务提供、专业技术、文件和记录、检查与服务质量评价、不合格服务的处置服务改进、争议和投诉提出通用规范。本标准适用于为顾客提供非医疗性服务的母婴保健服务机构及其场所,包括场所的设施、环境、卫生、服务、安全等方面的通用要求。本标准可作为母婴保健服务质量合格评定的参考依据。
本标准规定了留学服务过程中留学中介机构、服务流程、服务交付、意外情况处置、留学服务质量评价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留学中介机构提供的与留学服务相关的活动。
本标准界定了留学服务的基本术语,以及与留学服务人员、流程、评价相关的术语。
本标准适用于留学服务相关的活动。
本标准规定了文化馆服务的总则、服务条件、基本要求、服务安全、服务评价与持续改进等。本标准适用于县和县级以上文化馆。青年宫、少年宫、工人文化宫(俱乐部)、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科技馆等群众文化服务机构以及社会力量举办的群众文化活动参照执行。
本标准规定了乡镇综合文化站(以下简称“文化站”)公共文化服务的总则、服务条件、服务规范、服务安全、服务评价与改进等。本标准适用于设置在乡(民族乡)、镇的综合文化站(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城市街道综合文化站(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可参照执行。
本标准规定了自然灾害承灾体的分类及其编码。本标准适用于自然灾害管理和科研等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