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规定了文物科学技术档案整理、归档、保管、统计、利用、信息化等方面的管理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文物科学技术纸质档案、电子档案及实物样品等特殊载体档案的管理。
本文件为网络存档定义了统计数据、术语和质量标准。本文件考虑了图书馆、档案馆、博物馆、研究中心和文化遗产基金会等众多机构组织的需求和实践。
本文件面向直接参与网络存档的专家,通常是由网络存档机构的领导决策人员、工程师和保存管理人员组成的团队。对网络存档机构的资助机构和利益相关方也同样有用。本文件使用的专业术语试图能够表达受众所拥有的广泛兴趣和专业知识,并在计算机科学、管理和图书馆学之间达到平衡。
本文件不适用于学术和商业电子资源的管理,如电子期刊、电子报纸或电子书,这些资源通常使用不同的管理系统单独存储和处理。它们虽然被视为互联网资源,但在本文件中不作为网络存档的特定内容流进行阐述。一些组织还采集通过网络分发的电子文档,如通过出版商的电子存储库和仓储系统,这些内容也不在本文件的阐述范围。这类采集使用的原理和技术与网络存档有很大不同,因此本文件的统计数据和质量指标不一定适用。
本文件专注于网络存档的原理和方法,不包括其他采集互联网资源的方式。事实上,一些互联网资源,尤其是那些不在网络上传播的资源(如以电子邮件形式传播的通信),不是通过网络存档技术采集的,而是通过其他方式采集的,而这些方式也不属于本文件的适用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图书馆间或图书馆与其他机构之间用于处理请求图书馆馆藏资源及后续消息交换的的事务。
本文件提供了档案馆、图书馆或博物馆馆藏的应急准备计划、响应和恢复活动的流程,确立了制定、实施和评审应急准备和响应计划的程序及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档案馆、图书馆或博物馆馆藏的应急准备和响应以及恢复,为档案馆、图书馆或博物馆等组织的应急准备和响应以及恢复工作提供指导。
本文件规定了执行和维护原先使用的国家和地区名称代码的基本指南。
本文件中的代码适用于表示非现行(原先使用)的国家和地区名称,如自1974年首次出版以来ISO 3166中所有删除的国家和地区名称。
本文件定义了馆际互借应用服务元协议(application-service-element,ASE),描述了一个系统要加入馆际互借服务应遵循的行为规范。本文件声明了加入馆际互借事务的双方或者多方遵循的行为准则,具体而言:a)〓接收馆际互借服务用户发出的请求服务原语时采取的行动;b)〓接收应用协议数据单元(applicationprotocoldataunits, APDU)时采取的行动;c)〓本地系统作为事件结果采取的行动。本文件描述了传送馆际互借协议应用协议数据单元所需的抽象语法(见第9章)。本文件指出了协议实施需遵循的一致性要求(见第10章)。
本文件依照ISO/IEC 96462给出的PICS条文相关编制指南及其他相关要求,定义ISO 101611中规定的馆际互借(ILL)协议的协议实施一致性声明(PICS)条文。凡声明与ISO 101611保持一致的实施者,都要完成这一条文,作为一致性要求的一部分。
本文件描述了图书馆纸质文献脱酸工艺有效性和均匀性评价的测试方法,规定了最低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印刷或手写纸质文献批量脱酸工艺评价。
本文件规定了参与跨领域创造性活动的各方公开身份的唯一标识,用于区分同一参与者的不同身份,避免因不同公开身份的参与者使用相同名称而造成混淆。本文件不适用于直接提供参与者公开身份详细信息的访问路径,但可以提供指向保存此类信息的其他系统的链接。
本文件确定了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档案元数据方案,规定了重大专项档案元数据的描述规则及其详细描述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文件和档案管理系统的建设以及档案管理业务的开展。其他国家科技计划档案数据资源的管理可参照执行。